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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有这样的变化,得益于他在欧洲五年的流浪。
韩龄春离开上海后,最先去了英国。
蛮横和血腥的掠夺扩张铸就了日不落帝国的光辉,但这光辉并没有映在每一个英国人身上。
即使是在最繁华的伦敦,每天仍有数不清的人死去。
一位公爵慈悲地称赞他们为英格兰大陆的基石和养料,也不知道这些基石和养料会不会感谢公爵的赞赏。
后来他去美国,这片大陆暂时无人问津,但充盈着矛盾与冲突,他生长的速度像是吮吸母亲的孩童,就是不知道谁会是那个受难的母亲。
他走过很多地方,在码头上,见到运送黑奴的货船,一条人命比一盒茶叶要廉价。
他看见了倾倒在海里的牛奶,像某种奇特生物的血液。
他同样见到了战争的兴起,这是混乱又动荡的二十世纪初,韩龄春觉得人类或许可以终结在这个世纪。
韩龄春辗转在几个学校里待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开始学数学和经济学,后来学哲学和社会学,在此期间他加入了一些艺术社团,因此改学画画。
不过他不具备画家柔软的心肠,一些作品被批判为冷酷无情。
一段时间里宗教活动进行的如火如荼,他跟风去研究了一阵宗教学,但由于他没有宗教信仰,研究得也并不深入。
学校里的生活比起动荡的欧洲,要平静很多,因为黄种皮肤而被排挤都只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离开学校后他的衣食住行成了问题,于是尝试做生意,成果是两个工厂和一座乡间别墅。
资本家们说话很好听,夸赞韩龄春的天赋,体态,样貌和贵族气质。
一些人与他建立了稀薄的友谊,并在回国后仍有着生意往来。
后来有一天,在法国的一个乡村酒吧里,他认识了一个唱歌的白人姑娘。
那姑娘没什么出奇,只有声音很特别,沙哑着嗓子,凄迷又妩媚。
这让韩龄春想起了一个人。
陈凛,陈岁云。
韩龄春记得他的名字,也记得更多。
因为韩龄春不常想起他,所以回忆都是新的,十分清晰。
他听着女人的声音,想起陈岁云的脸,嬉笑怒骂,都那么鲜活。
回忆拉到最后,是在码头上,风很大。
他依稀记得陈岁云的眼尾发红,是被风吹的?还是他哭了。
那一瞬间,韩龄春浑身一震,心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缠绕了一条细线。
细线那头扯动,狠狠拉扯了他一下。
韩龄春终于发现了掩盖在自由之下的隐痛,这疼痛那样微弱又那样持久,分秒不歇地折磨着韩龄春。
一首歌之后,他决定踏上归途。
第37章
陈岁云送走陈霜华,之后就关了陈家书寓。
陈家书寓才装修没多久,又是住了多年的老房子,陈岁云舍不得卖,只暂时搁置在了这里。
韩同澜的义演会到了尾声,最后一天的时候陈岁云让人把那架翡翠屏风送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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