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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说:“拿我的书,你把我书藏哪里去了?”
“什么书?”
“之前就堆在墙角的,”
林格说,“那么厚一摞呢,都是绝版的。”
林誉之说:“刚住进来的那一晚下雨,窗子没关,打湿了一些。”
林格说:“那些可都是我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买回来的!”
林誉之说:“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买回来一堆盗版,我建议你去挂一下眼科的号。”
林格怒目而视:“林誉之!”
林誉之转过去,躬身,从书柜最里层搬出一个透明的塑料大箱子,靠近,递给林格:“都在这里,拿去。”
林格凑过去看。
还好,只有上面两三本被雨水稍稍打湿了封面,一点点微不可察的水痕,应该很快就能干。
林格吃力地抱起,念念有词:“这可是我的精神食粮,人生方向。”
她和林誉之离得已经很近了,也嗅不到他身上的汗液味,只有淡淡的香草和沉香,略略的苦涩,像深山雨后的古寺。
林誉之顺手托她手中东西一把:“如果你人生方向的尽头是校园王子或□□混混,我建议你现在就去警察局。”
林格说:“为什么?”
林誉之说:“提前和警察培养出感情,今后你锒铛入狱,他们也能给你留个干净的牢房。”
林格说:“哼,我平时看得都是些热血漫。”
“如果你对热血漫的定义就是女主角早上叼个面包片跑去上课,那我对你的想法毫无疑义,”
林誉之说,“人的确不能尝试和傻子讲道理。”
林格恶狠狠地踩了林誉之一脚,压低声音:“滚。”
她抱着东西就跑。
走到门口,又顿住,她转身,用胳膊肘撞开门,问林誉之:“对了,我有本漫——”
声音惊在喉间。
林誉之脱掉上衣,只穿着一条黑色的短裤,他显然没想到林格会去而复返,在听到声音的瞬间,立刻拿打算换上的睡衣挡在胸口处。
迟了一秒。
林格仍旧清晰地看见他紧绷的腹部肌肉,未被太阳晒过的地方颜色更浅,最下层的肌肉表皮有蓬勃的青筋,似大树丰饶的根。
她需要收回意识中的“并不狰狞”
。
这些血管有着强烈的攻击性,冲击力不亚于一只血腥的怪兽。
林格后退一步,退出林誉之的房间,同时听到他严厉的斥责:“疯了?”
林格张口,没说疯,也没说不疯,呆怔转脸,看到从玄关处走来的龙娇。
刚刚下班的妈妈脸色疲倦,瞧见林格从林誉之房间中出来,一愣。
林格不知妈妈当时的吃惊,是因为看见她进了哥哥的房间,还是因为她脸颊不正常的红。
总之,第二天的晚餐桌上,林臣儒迟缓地宣布了要林誉之搬出去的消息。
这不是商议,是通知,林臣儒甚至已经找好房子,就在学校附近——他已经付了一整年的房租。
龙娇面色如常,罕见地给林誉之夹菜,温柔地说,这也是为他好,不想他上学还这么辛苦,来回地奔走;二来呢,那个房子也更宽敞、大、好一些,不用他辛苦挤在这一个狭窄房间中吃苦。
至于一日三餐,已经给林誉之请好保姆。
当然,这些都是林誉之姥爷付钱,对方已经同意了。
林格下意识去看林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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