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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那天之后,霍以南和霍南笙的关系亲近许多。
这份亲近并不代表着二人如兄妹般常黏在一起,他们年龄差七岁,没有血缘关系,又非同龄人,更不是同性,二人压根没法玩到一起,也少有共同话题。
他们的亲近,是霍以南的父母,商量要不要把霍南笙送走时。
霍以南替霍南笙说话。
霍起阳始终认为:“她又不是霍家人,放在身边养,不像话。”
李素问觉得:“实在不行,办个收养手续。”
豪门家族,对于法律上的关系看得尤其重要,因为这涉及到后续的财产分割。
此话一出,便遭到了霍起阳的反驳。
“不收养,让她当我的干女儿怎么样?”
李素问退让,“我不舍得把她送走。”
空气如同黏稠的面团,凝结紧绷。
打破局面的,是始终隔岸观火的霍以南,他云淡风轻道:“留下吧。”
霍起阳满是震惊:“以南?”
李素问一脸惊喜:“真的吗?你真的想让她留在家里吗?”
霍以南抬眸,漆黑双眼如一汪深潭,无波无澜。
他神色漠然,缓声给出理由:“嗯,这个时候送走,外人会议论霍家欺负她一个小女孩儿,霍家建了那么多希望小学,资助了那么多孩子上学,怎么到这种时候,没钱养一个霍南笙了?”
“是啊。”
李素问附和道,“传出去,坏的是咱们霍家的名声。”
“再说,”
霍以南瞄了眼李素问,“妈妈不是很喜欢她吗?就当干女儿养着吧。”
“笙笙长得很漂亮,我天天什么都不干,光是看着她我都觉得开心。”
提及霍南笙,李素问脸上是挥之不去的慈爱,“起阳,就让她留在家里吧,你也很想要一个女儿,不是吗?”
“霍南笙无父无母,你们把她当干女儿养也不错,没什么后患。”
霍以南冷静分析,这句话才是让霍起阳点头的关键。
至此,霍南笙留在了霍家。
成为了霍家大小姐。
时间如洪流,推着人往前走,晃眼便是十五年。
十五年过去,霍以南与霍南笙,关系好到,旁人恍惚以为他们是亲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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