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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片法外之地什么东西最值钱,毫无疑问是枪,其次就是子弹,至于其他的东西,那都可以用这两样东西弄来。
因此枪成为了最抢手的硬通货,如果斑鸠把他的枪弄到手,改天再拿到猪笼城寨的黑市一出手,立马就能用其交换太多太多的清水跟食物。
这就是斑鸠动手的理由。
一步、两步、三步……
几米的距离在狂怒状态下的斑鸠眼中并不算什么,他的度太快,那人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一团黑影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斑鸠抬手一拳,照着对方的太阳穴就轰了下去。
“啪”
的一声,恍如个多汁的大西瓜爆裂开来,对方的脑袋被斑鸠一拳打得粉碎,脑浆子、鲜血、颅骨碎片飞得到处都是,他临死前由于神经反射,手指头还扣动了两下扳机,打出去好几子弹,然后抽搐了几下,就此断了气。
这让斑鸠好一阵心疼,子弹同样是能换食物的东西啊!
消除了狂怒状态,斑鸠脸色惨白地坐在了地上,他头晕无比,同时还忍不住得犯恶心,干呕了两下便趴在旁边大吐特吐,血腥味混合着呕吐物的味道,显然不是那么美妙。
他不是晕血,也不是怕见脑浆子,这两样东西可以说是他从小到大最熟悉的了,斑鸠只是进入了太多次的狂怒状态又没有好好休息,身体有点吃不消了。
抹了抹嘴,斑鸠丝毫不为自己吐出去的压缩饼干感到惋惜,开什么玩笑,用这一点点压缩饼干换一挺突击步枪,这样的买卖自己是有多少就做多少!
斑鸠身体难受,心里却很高兴,一想到自己可以拿枪换牛肉罐头,就忍不住要笑出声。
他过惯了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十几年来都是如此。
哪怕是当初在老鼠城中,还未成年的斑鸠都时长得跟着其他人一起去外面“干活”
,没有谁会养闲人,即便是自己“食人鼠”
的儿子。
所谓“干活”
,就是去抢那些小一点的势力,在斑鸠的眼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是自然法则,天经地义的事情。
所以斑鸠不会因为杀了一个人而心生内疚或者怎样,他杀过的人太多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热衷于杀人,是个什么冷血杀人狂或者屠夫刽子手之类的存在。
对斑鸠而言,杀人只是自己在这片法外之地生存下去的一种手段,仅此而已。
……
“咔哒。”
正试图掰开死人的手指,将突击步枪拿走的斑鸠浑身冰凉,他知道那是手枪上膛的声音。
体力消耗过多,又忙着高兴弄到了枪的事情,斑鸠一时心神放松,竟然没有注意到又有其他人进到这个“避难所”
里来了。
一点一点将脑袋抬起,斑鸠看见了个跟地下躺着的这位衣着相同的中年人,右手握着一把手枪,冰冷的枪口指着自己的脑袋,他的手指已经在缓缓扣动扳机了。
不用多说,他一定也是神秘车队的人。
斑鸠做好了必死的准备,他没想到自己才二十岁就要死了,早知道自己当初就不应该离开老鼠城,无聊归无聊,却兴许能够活得久一点。
说起来,自己确实好久没有回家去看看了,也不知道老爹还记不记得自己这个儿子。
斑鸠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这一刻过得极为漫长,他完全想不出对方会有放过自己的可能,且不说自己杀了他的同伴,就算素不相识,他也完全有理由干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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