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淅淅沥沥的温水洒在脸上,郁龄伸手抹了一把脸,将花洒关了,从浴缸中起身,哗啦啦的水声不断。
奚辞家的很多家具摆设是复古的多,不过该有的现代电器都有,可以说是将复古与现代结合在一起,挺有品味的,不过要维持这样的精品生活,想必花稍很大吧,和他工作的性质并不符。
郁龄慢吞吞地穿好衣服,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开门出去,踩着拖鞋走到楼梯间,就见楼下客厅里,一人一鸟怪异的模样。
发现她,紫蓝金刚鹦鹉展翅飞到架子上,看起来有点慌慌张张的,奚辞的脸也有些红,不过仍是朝她露出一个温和的微笑,明亮的灯光下,斯文俊秀,文雅干净。
郁龄沉默地看着他,突然明白了俞荔有时候对小鲜肉的推崇了。
她顿了下,走下楼,坐到沙发上,不紧不慢地擦头发。
“需要我帮忙么?”
奚辞问道,不等她回答,已经去墙边的立柜中找出一个吹风筒,插上插头后,走到她身后,帮她吹头发了。
郁龄沉默了下,也没拒绝,坐在那里让身后的人给她吹头发。
虽然这种感觉很陌生,但是她想到他们今天已经成了合法的夫妻,虽然是一时冲动决定,但如果这个人合适的话,她也会试着经营这桩冲动而来的婚姻,努力维持它,不枉自己难得年少轻狂一场,总要不负这样的年轻冲动。
尝试着适应是第一步。
奚辞将她的头发吹得差不多后,关掉吹风筒。
“可以了。”
郁龄转头看他,很认真地朝他说了一声“谢谢”
。
大概是她的神色太认真了,刚沐浴出来,脸蛋粉扑扑的,身上穿着一件宽大的米色休闲t恤,披散着头发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个稚气的小姑娘,让他看得心头发热,笑容也深了几分,声音清清润润的,“不客气,我喜欢……为你做这种事。”
郁龄显然被这种一言不合就表白的行为弄得有点木,这人和她以前接触的男性截然不同,那些人拥有良好的家世、合宜得体的言行举止,大多数含蓄内敛,特别是在面对女性时,就算有好感,在语言上的表达方式大多是含蓄地暗示,极少会直白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从第一次见面,这人就从来没有隐藏过他的想法,他的神情、动作都清清楚楚地表达一个意思:他对她有好感,喜欢她,努力地想要赢取她的好感。
或许也是他清楚地表达出这种喜欢,所以她才会冲动地决定和他结婚。
给她吹干头发后,奚辞也上楼去洗澡了。
郁龄盘腿坐在沙发上,面前摆着一壶果茶,味道清淡香甜,果香很浓,她慢慢地喝着,眯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啪嗒一声,那只紫蓝金刚鹦鹉飞到茶几上,歪着鸟头看她。
郁龄回神,问它,“你是奚辞养的?”
金刚鹦鹉晃了晃脑袋,说道:“算是吧,鸟帮奚展王看家,还帮他打扫卫生,类似于田螺姑娘一样的存在,很伟大的。”
鹦鹉说着,骄傲地挺了挺胸膛。
郁龄哦了一声,问道:“那你也像田螺姑娘一样会做饭了?会做什么菜式?”
金刚鹦鹉僵硬了下,用鸟爪划了划桌子,哀声叹气地叫道:“鸟没办法做,鸟怕火……不过鸟会去外面给奚展王买早餐,鸟和卖包子的老板娘可熟了,每次买包子她都会多送我一个。”
郁龄暗忖,如果一只鹦鹉真的会做饭,简直成精了,幸好不是。
“你为什么叫他奚展王?”
郁龄又奇怪地问。
“他就叫奚展王啊。”
鹦鹉理所当然地说。
“有什么特别的含意么?”
金刚鹦鹉迈着爪子在茶几上走来走去,好像在组织语言一样,半晌才道:“因为他是一个山头的山大王,所以大家都叫他奚展王。”
郁龄:“……”
有一只聒噪的金刚鹦鹉作伴,根本让人安静不起来,直到奚辞洗澡出来,她已经和这只叫鹦鹦的紫蓝金刚鹦鹉发展出革命性的友谊了。
“啊啊,奚展王来了,你们该回房一起睡觉了。”
金刚鹦鹉非常体贴地说:“鸟不打扰你们啦。”
说着,它飞到墙边挂着的一个巨大的鸟笼里,自己用爪子打开鸟笼的门,走进去后,朝着到一张迷你型的床走去,然后上床躺下睡觉,鸟爪勾起一旁的被子盖上。
十三香掠夺土鳖‘白皮’经济!渔船发动机可以掌控加勒比海航道!‘洗衣粉油条’风靡贵族圈,‘黑心棉’倾销欧陆!‘保护伞’公司成立,什么狗屁的东西印度公司全都歇菜!让山寨产品,在1620年焕发光彩,见证一个帝国的崛起吧!...
杀手,是黑暗中的皇帝,是阳光下的臭虫。熊储曾经是奴隶,后来是杀手。但他既不想当皇帝,更不想当臭虫。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把剑。手中有剑,心中也有剑。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发现一个问题。手中有剑,心中无剑,那会怎么样?手中无剑,心中有剑,那会怎么样?手中无剑,心中也无剑,又会如何?顺天?逆天?救人?杀人?成为熊储一生的艰难抉择。...
纣王高傲,雄才伟略妲己娇媚,魅惑天下闻仲忠义,九死不悔比干奸猾,争权夺利太上寡言,老谋深算元始华贵,生而人上。准提不顾面皮,渡人西去,只为教派气运接引脸色疾苦,默诵真言,终盼佛教大兴。为你讲述一个不一样的封神世界。余元其实,我只想活下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封神之余元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以为就这样死了,埋葬的还有她的爱恨情仇。重生回到了自己六岁母亲离开的原点。这一世她不会再做那个为爱情痴傻的女人,这一世她要为自己而活。...
文艺版(内有崩坏,慎入)文案一个萧索的身影站在落雪山崖上,墨发青衣美人如玉,宛如一幅上好的水墨画。当你活在一个虚拟的世界里,你会如何?当你活在一个你认为是你创造的虚拟的世界里,你会如何?庄周与蝶,究竟是蝶梦庄周,还是庄周梦蝶?林晨初不清楚,成为自己小说里的人物之后他决定不论自己生活的世纪是虚幻还是真实,都要好好活下去,即使自己是一个终将与主角虐心同归与尽的反派。好吧,现在还是考虑一下究竟是把这篇复仇修真文演成种马文好呢?还是演成种田文好呢?要不演成和一般穿越女一样把古代搅的乱七八糟报复社会文吧?林晨初回头,在冰镜里看到一张无法形容的美脸蛋哈喇子流了一地ˉ﹃ˉ要不然就这么。后场(林晨初你妹的!不是说给我一个虐身虐心的酷毙了帅呆了的深沉形象么?那后三段崩坏的内心世界还有一...
本文部分章节微欢脱,男主腹黑中的高级黑女主似白实黑,绝对1V1向来不齿下半身异性的天才少女颜有金,有一天她失身了,第二天她闪婚了,第三天她闪离了。谁的人生没有渣?毒舌男挥一挥衣袖,一百块钱都不留给她,还对她说国民老公,你若不服,欢迎来战。离就离呗,还离得如此耻辱,她和他到底有什么冤有什么仇,他要这样对她!狗带!她发誓一定要好好地360度无下限地虐死他,对,她说的他就是那个了一天婚的夫。拟好办公室恋情的报复计划,她扮猪吃老虎,无节操地装作傻白甜来他的心,把他的公司搞垮,再把他整得毛都不剩。只是这莫汉庭也太好骗了吧,他居然对她说如果喜欢,直接拿看上了这个房子,车子送送送!!!看上了那个公司,地皮买买买!!!公司送给她,白给欠条都不用打。怎么回事,别人追女送华衣美钻,豪车豪宅,而他除了送那些,还公司一个一个地送,股票一百万一百万地给,难不成他在追她?真是幸福的傻白甜遇上了土豪金呀,简直高兴滴不要不要的!只是他的东西都是送给假扮丑女的她,真正的她只是他眼中不屑的美艳千金小姐,这可怎么办。他骂她劫财,劫色还劫心,太霸道。她笑说对,姐有狂妄的资本,就这么任性。面对双面娇娃的她,他微微一笑,不再深藏功与名!片段一打开右手的那杯咖啡杯盖,她舒坦地喝了一口,美哒哒的心情令她忍不住矫情,呵暖和,舒服呀!那得瑟的语调钻到某男耳朵里,可真带刺啊!看到了吗?她忽然狡黠一笑,抬手指着咖啡馆的玻璃墙外。在不远处的墙角,坐着一名流浪汉。莫汉庭顺着她的指尖方向,当然看到了。虽说得来费了点功夫,但没喝的这一杯,我宁愿给他,都不给你!颜有金报复性调皮地瞅着他。片段二你灌我一次,我灌你一次,很公平!莫汉庭勾魂魅惑一笑。你是不是还想说,我吻你一次,你就要吻我一次,如此亦很公平?她眉眼一抛,不落下风。当然,你把我的初吻拿走了,我也不能吃亏,你的初夜我就不和你客气了!眸光扫过她娇媚动人的身躯,莫汉庭单方面强势地宣布了他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