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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这点的时候我感觉像是猛的被人当头打了一棒子,有点儿懵,有点儿疼,有点儿想打人。
因为这段时间我几乎忘了还有这么一码事儿了。
男人可能都有这么一种毛病,总觉得自己碰过的东西就是自己的了。
我搂着姜伯约睡了快一个月,就以为他是我的了。
那天我没进去,在门口看了一眼转头走了。
回到教室以后把袋子扔给老战说:“送你了。”
老战一脸懵逼的看着我,说:“什么情况?”
我没心情说话,感觉这会儿谁要是敢往枪口上撞那毫无疑问绝对得被我打。
我告诉他:“吃不了就扔了吧。”
说完拿着车钥匙走了。
我很想发火,胸口闷的要爆炸。
可这火儿我还真找不到谁能发。
你说姜伯约骗我了吗?没有,人一开始就说过不喜欢我。
我能去拽韩逸的领子说人家挖我墙角了吗?不能,一来姜伯约压根儿不是我家院子里的菜,二来估计连他都不知道姜伯约喜欢他。
可我就是有一种被人玩儿了的感觉。
所以说世界上最可怕的一个词儿就叫“自作多情”
,你傻逼了就是你自己傻逼了,谁也怪不着。
我当时是真被自己给膈应着了,一想到我这段时间乐不颠儿的追在姜伯约屁股后面儿跟前跟后的把他当亲媳妇儿似得疼而人家心里自始至终想的都是另一个人我他妈就膈应的想甩自己耳光。
我一路带风的大步走到停车的地方,心里那点儿烦躁不减反增终于没忍住狠狠往车门上踹了一大脚,“艹!”
警报声响彻云霄。
后来几个星期我再没见过姜伯约,因为我压根儿连教室都不去了。
其实去了也不一定碰的到,人家忙着和暗恋对象做课题拿大奖呢。
白天在篮球馆打球,晚上叫几个哥们儿喝酒,还是无聊的话就交两个女朋友。
我十几年日子都这么过来的,所以除了我自己,没人知道我悄无声息的当了一回大傻逼。
就有那么一次,球馆儿里打完球我说请大家去吃烧烤,一大帮人轰轰烈烈吵吵嚷嚷的往外走。
走到球馆门口的时候我看到了姜伯约,仍然戴着他土不拉叽黑框眼镜,穿着万年不变的灰毛衣牛仔裤,好像在等人。
我看了一眼没往他那边儿走,正好一哥们儿正跟我勾肩搭背的大声讲笑话,我干脆就装作没看见他,和一帮人说笑着从他身边儿路过了。
我承认我是单方面儿的在躲着他,我知道他没什么错,但没办法,我这人赖是赖浑是浑但也是从小被捧着长大的,没干过这么掉自尊的事儿。
看见姜伯约我就会想起来自己那一个月当舔狗还舔的稀里糊涂的傻逼样儿,自尊心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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