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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故意一抹额头,装出擦汗的样子,说道:”
小事儿。
“
大妈打开车门钻进了车里,我不知怎么了,嘴贱问了一句:“大妈,你儿媳妇买的馒头你们吃完了吗?”
开车的儿媳妇说道:“还没有呢。”
我笑道:“留着吧,毕竟一个馒头值好几百万呢。”
那大妈一听,气鼓鼓的拽住了车门,“嘭”
的一声关上了,车头掉转,停也不停的急驰而去。
……
我托着腮帮子坐在办公桌前,手拿着钢笔,百无聊赖的在桌子上乱划,小门市里死气沉沉,唯有两只苍蝇在适当的季节前后追逐着,嗡嗡的叫着,我有心盯着它们,却无心拿起苍蝇拍结束它们脆弱的小生命。
门外连蹦带跳的进来一个男人,留着板寸发型,体型健硕,有着一股谁都扛不住他一拳的气势,这个人叫陈辉,是我在孤儿院一起长大的朋友,这么些年来我一直视他为家人。
陈辉冲我嘿嘿一乐:“老大,玩的这么开心啊。”
我说道:“你不是陪江雪逛街了么,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陈辉说道:“这女人逛街你又不是不知道,八匹马也追不上,我留下一个分身,自己回来了。”
陈辉轻描淡写的说完,端起我桌上泡好的茶,吹了吹上边的茶叶沫子:”
天这么热,快渴死我了。
“
说完,陈辉的身形开始变得虚幻,突然从身体里迈出一个一模一样的分身,仿佛灵魂出窍一般,挺身站在我们面前,身高相貌都和陈辉一模一样。
正试介绍一下,这个人便是我孤儿院的发小,分身妖陈辉,人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我的朋友当然都是些妖魔鬼怪,至于人类的朋友嘛……应该用禽兽两个字形容比较准确。
分身稍作停留,快步走向后边的楼梯,这边的陈辉喝完一口茶说道:”
还得去上趟厕所。
“
我说道:“又这么明目张胆的分身,被人看到怎么办。”
陈辉笑了笑:“哪能啊,这小门市十天半个月都没有人上门。”
我叹了一口气,用手捂着阵阵发痛的心,说道:“有时候还挺羡慕你有分身呢,就像你现在,可以一边上厕所,一边喝水,你的分身上个厕所,你喝一口水…”
陈辉一摊手笑道:“老大,我才不会在乎你说的这些。”
……
陈辉的性格就是那种大大咧咧的,认为什么事都无所谓,能用最简单方法解决问题就不去考虑更多两全其美的决策,带来了不少的误会。
因为陈辉分身的便利,所以一切劳烦零碎的活就都交给了他,当然也正因为如此,闹出不少的误会,自从我们搬来这个地方,这周围的邻居就经历了一系列的“诡异事件。”
比如说一个邻居在公厕门口见到陈辉从里边出来,两个人擦肩而过,再进去公厕就发现里边还蹲着一个陈辉,呲牙咧嘴的冲他乐……
而这还不算什么。
作为分身妖的陈辉,能力自然是召唤出与主体一模一样的分身,但他一次最多只能有三个分身,算起来就有四个人的劳动力,每天早上分出去两个,一个分身先出去买早点,另一个收拾店铺准备开张,主体留在家里睡懒觉,而由于陈辉大大咧咧的性格,不懂得隐藏,常常闹出一些误会。
每天早晨邻居就会在这两个要出门的分身中间纠结,不止一次的跟他打招呼,到最后都以为自己脑子出了问题,老是觉得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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