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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感同身受(第1页)

“哈哈哈,阁下好魄力,就连我都不敢开口就为霓裳赎身。”

之前说话的那位年轻锦衣男子再次开口道:

“好志气,我敬你一杯!”

说完,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凌心安举杯,一饮而尽叹道:“女人嘛,就像野马一样,你看上了就要追,拼命的追,不然就被别的人追上了,这位兄台,我看你气势不凡,莫非霓裳姑娘钟情于你不成?若是这样,那你我可是竞争对手,我不会放弃的。”

此话一落,那位年轻男子怔住,然后狂笑起来,拍着桌面道:“就冲你这句话,我们再喝一杯。”

两人举杯喝完,那人开口道:“阁下如何称呼?”

凌心安道:“李安。

不知阁下?”

男子道:“我就是你口中那个管他什么国公爷的六公子之类的六公子。”

凌心安一怔,哈哈笑道:“原来是享誉天下的第一财神独孤公子啊,今晚我是情场失意商场得意,想不到会在此处认识你,失敬失敬!”

不错,此人正是名满天下的国公府的六公子独孤烈。

独孤烈脸色一怔,双眸中光芒闪过,望着凌心安道:“怎么,李公子也是商贾之人?”

凌心安一抹嘴,笑道:“什么商不商贾,就是一倒卖的伙计,今晚不谈公事,只谈私情,独孤公子,你还未回答我是不是霓裳姑娘钟情于你?”

独孤烈闻言笑道:“霓裳姑娘是雪山上的白莲,哪是你这满嘴秽语之人口中的野马,在下不才,还不入霓裳姑娘芳眼。”

凌心安讶道:“霓裳姑娘,独孤公子如此家世,莫非真的打算孤独终老吗?”

霓裳道:“奴家自知,从小被妈咪抚养教导琴棋书画,唯独没有教导相夫教子,奴家不敢奢想。”

凌心安赞叹:“就从这一句,霓裳姑娘便不是我这粗人能高攀得起的,在下汗颜。”

霓裳微笑致意:“李公子无需介怀,是奴家不适合此路而已。”

“霓裳姑娘的词曲舞姿,让李某大开眼界,多谢多谢!”

霓裳则是叹道:“李公子的歌词,才是大家之秀,不知李公子师从何人?”

凌心安摆手道:“什么师从何人?不过是自小父母教会了读书写字,长大了考不上学院,去做一介商贾而已,惭愧惭愧。”

独孤烈开口道:“这点倒是和在下很是想相像”

凌心安摇头:“怎敢和独孤公子相提并论,在下不过是混口饭吃,小道而已。”

霓裳柔柔说道:“听李公子的声音。

不是金陵人士,是从哪里来?”

凌心安道:“我从肇州而来,本家是朝歌城人。”

此话一落,雅间众人纷纷投来惊讶目光。

“五夷乱朝,祖父拖家带口逃离朝歌,一路南下,幸得到了肇州,从此居家在那,家父略懂经商,便在那扎根,经营一些物资,略有薄产。”

众人恍然大悟,不禁点头,在座的这些富家子弟,可以说几乎都是朝歌城人,当年战乱,他们祖辈拖家带口一路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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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是跟随皇室,有的是先行有的是后到,不管如何,纷纷来到金陵,在此落地生根,对于朝歌,他们只是血脉上的情感,但并无印象,更多的是来源于书籍和祖父辈的认知。

“原来如此!”

霓裳点头:“难怪李公子如此不似南方人士,奴家听闻,南方人士普遍较娇小,皮肤黝黑,但力气奇大,身形敏捷,喜食生肉。”

众人闻言,不禁大感惊奇,纷纷开口,独孤烈放下酒杯道:“不才多年前去过苍州,那处是南方最繁华之地,但比起金陵来,拍马都不及,初到苍州,天气炎热,每日须得沐浴更衣,甚是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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