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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之所在,所向无敌……”
天色还蒙蒙亮,任天行便从客栈结账而去.他骑马狂奔已经大半个月,终于到了蒙古地界。
又行了两日,地上草木渐多,任天行便找了一户人家安顿。
这家人没有孩子,只是一夫一妻,都已经过了四十。
蒙古人热情好客,见他虽然不通蒙语但还是很热情的接待。
任天行有自己的打算,拿出不少银子,连说带比划总算是让对方明白来意,于是便住了下来。
任天行心知,以自己现在的情况想要进得汝阳王府,神不知鬼不觉的偷剑,简直痴人说梦。
所以他计划先安顿下来学会蒙语和蒙古人的日常习惯,否则想要接近他们都难。
先不说自己不清楚汝阳王居住所在,就算自己用轻功摸进去,逼他们说出倚天剑所在,自己也听不懂。
蒙古人以游牧为生,赶了牲口东迁西徙,追逐水草,并无定居,用毛毡搭成帐篷以蔽风雪,就叫做蒙古包,所以要是认为汝阳王府是个固定的地方简直是笑话。
任天行心想:“如果是历史上的元朝,他倒是会在大都找个地方安家,但是谁知道这是什么时代?大都现在叫燕京被康熙占着呢,我也只能东奔西走的寻找汝阳王部所在了。”
自从任天行告别庄家开始远行便没有再刮胡子,这二十几天下来,已经让他变得面目全非,全不似往常的清秀模样。
任天行是要把自己完全的融入蒙古人之中,与他们毫无分别,才能实行自己的计划。
过去他在为国家秘密组织效力的时候,也经常要伪装易容,作间谍、探听情报等等,所以这些对他来说是轻车熟路。
两个月瞬间过去,任天行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蒙古人,并且取名“阿布尔斯郎”
,寓意狮子。
他身材高大,头发飞扬,身着皮袄。
一双明亮的眸子,不时有流光闪动,粗狂的外表让他看起来成熟不少,却更显坚毅。
一口流利的蒙古话从口中说出,微微沙哑的声音更显得性感。
这一年方当十月,天日渐寒,任天行骑了一匹小马,告别这对夫妇向着汝阳王的蒙古包前去。
他已经打听的很清楚,每个月的这几天,汝阳王都会来这附近围猎。
“轰隆……”
只听得轰雷之声愈来愈响,当真如同打雷一般,过了一会,又听得轰隆声中夹着阵阵人喧马嘶。
任天行听到动静忙牵了小马,走上一个土山,钻入灌木丛里,躲好后再探出头来。
只见远处尘土蔽天,无数军马奔驰而至,领队的长官发施号令,军马排列成阵,东一队,西一队,不计其数。
众兵将有的头上缠了白色头巾,有的插了五色翎毛,煞是好看。
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汉子纵马奔驰。
他头戴铁盔,下颏生了一丛褐色胡子,双目一转,精光四射。
他在前面狂奔后面跟了一大群人,他左右开弓,箭箭都射中摆放的箭靶,引来身后部下连连高呼“王爷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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