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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岁的简珩(音同横),漂亮的无法形容,活像一尊精致的陶瓷娃娃,让薛玲珑爱不释手,那种怜爱至纯至臻,毫无瑕疵。
每每捏着他的小手小脸,玲珑就会想起自己的弟弟,对简珩不由得又亲近了很多。
然而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弟弟了,爹娘早已带着他远走高飞。
玲珑想哭,却用力微笑,乌黑的眸子温柔的盯着天真无邪的简珩。
简珩不怕陌生人,尤其还是一个漂亮的小姐姐,他笑眯眯的,完全就是个惹人怜爱的小可人。
五岁就开始照顾弟弟,面对四岁的简珩,薛玲珑显得得心应手,比大人想象的要熟练许多。
简家宅子特别开阔,光是花园就比寻常大户的两个还大,人口却十分简单,除了老爷夫人小少爷,便是两个大丫鬟,两个二等丫鬟,三个做饭婆子,六个粗使小丫头,还有两个小厮,再加上薛玲珑,一共十九口人。
相处久了,玲珑才慢慢觉得怪异,准确的说是神秘。
夫人喜欢清静,很少邀请客人,偶尔来一个,也是个披着袈裟的怪和尚,或者举止奇怪的美人儿。
美人儿喜欢简珩,总笑眯眯的喊着“乖孙子,快些长大,跟奶奶回岛上过日子”
,每逢此刻,老爷就会一脸紧张的夺过宝贝儿子,不乐意的喊“娘,您这张千年老妖的脸会吓到孩子”
。
玲珑大骇,美人儿怎么看也不比老爷大多少,老爷怎么喊人家娘?
青梅竹马表面上是一个令人浮想联翩的词汇,可是如果你的青梅清楚的见证过你变成男人之前所有的糗事,记得你未发育好的身材,甚至还比你大两岁……每每想到此,简珩暗恼,一定要想方设法甩掉薛玲珑这个“糟糠之妻”
。
简珩活泼好动,却不像一般小孩那样爱哭闹。
玲珑和丫鬟每天都会陪他在花园嬉戏,渴了就喂水,饿了喂糕点,累了抱一抱,日子简单却充实。
在简家,她的见识也比跟在爹娘的身边增长好多,惊讶的发现世上原来有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
玲珑的个子一天天长高,始终乖巧听话,简夫人越看越满意,觉得玲珑一定会成长为理想的贤淑儿媳妇,代替她与老爷服侍儿子一生。
殊不知在简珩的带领下,薛玲珑已经离淑女的道路越来越远。
简珩六岁就带着薛玲珑上房爬树,有回裤子被树枝刮破了,还是玲珑给他缝好才躲过红娟姐姐的审查。
两个人迷上弹弓,这可巧了,薛玲珑很擅长做这个,在乡下,每个小孩都会玩,而且打的也准。
“看我,用这个,嗖的一下,就能瞄准树上的小鸟。”
玲珑开始教简珩。
简珩提醒她,“你都嗖了两下,怎么一个也没瞄准?”
“我再打一下。”
她的准头素来还不错,却也难免有失手的时候。
这回总算瞄准,薛玲珑心中溢满骄傲,不用回眸,也能想象出小屁孩对她无与伦比的崇拜眼神。
虽即如此,她却故作淡然,“一年多没练,手有些生……”
话音未落,弹弓已被简珩拿去,小小的他在正午明辉的剪影里眯了眯眼,当着玲珑的面两弹齐发,连中三只麻雀!
玲珑使劲揉了揉眼,呆住。
“你确定之前没玩过弹弓?”
她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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