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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转身就走,马骥想追上去,可手臂被这个浓艳女人揽住,他有绅士风度,不好硬挣,只客气道:“姑娘,麻烦你放开我。”
“姑娘?你怎么这么老土,这年头还有人叫姑娘吗?我姓马,叫我丽丽就好了。”
那女人紧紧抱着他,嘴直接贴到他脸上了,一股浓重的香水气息袭来,熏得人差点昏厥。
“你,我......”
他手足无措着,再一回头却哪儿还有白秋练的影子。
白秋练转身的功夫,那边聂政已经跟人打了起来。
原来是因为这路璐大小姐嫌那两个牛郎伺候的不好,撒气泼来,暴怒之下甩出一个酒瓶子,好巧不巧,那酒瓶子正砸在这一片区的黑帮老大头上。
那老大是个秃头,顿时被砸了一脑袋的血,拿手一抹血呼啦一片。
黑道上的人哪管她是什么大小姐,二小姐的,嘴里骂骂咧咧着:“臭婊子,敢打咱们老大,你活腻歪了。”
路璐大小姐那也不是个善茬,立刻回骂了过去,“你们这帮混蛋玩意,本大小姐在这儿想玩什么就玩什么,轮得到你聒噪吗?”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那老大本来是约了人来谈生意的,也没想在这儿动手,可这人都有三分血性,尤其是在黑道上混的,别人欺负到头上,又哪有不还手的道理?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咬牙道:“给我把这丫头砍成十八段,少一截我杀他全家。”
老大下令,这些人立刻抽出刀来要跟她玩命,顿时场面混乱起来。
路璐大小姐不过是个纸糊的老虎,一见来真的,吓得蹲在地上连话都不会说了,那些本来围在她身边的少男少女们慌不择的跑路了,只留她一个坐在地上瑟瑟发抖。
嘴里还念叨着:“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
聂政一看这样,也只能被逼无奈的动手了。
他好多年没跟人打过架,早就忘了打架的滋味儿。
那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对于他来往恍如在上一世一样,遥远的几乎让人忘了那曾经是他的世界。
他也已经好久不带兵刃,摸了摸身上取出一把尺子,那是一把量酒的尺子,陪了他许多年,就像他的剑一样,陪着他走南闯北,经历过各种风雨,最后也陪着进坟墓,埋葬在黄土之中。
他的剑是寻不到了,只剩下这把尺子,不过也足以对付这些地痞小流氓们。
白秋练盯着他,眼睛微眯着,她在看他的脸,他的脸很清秀,身体也很健康,说起话来显得活力充沛,生气蓬勃,笑起来的时候,常常会露出幼稚天真的孩于气,就像是一个你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大男孩。
可是就在尺子握在手中的那一刻,他的眼神变了,变得深邃,变得凌厉,就像瞬间开了万丈光芒。
他清秀的脸上已焕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辉!
这些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封光养晦,锋芒不露,所以没有人能看到它灿烂的光华!
此刻剑已出匣了!
他的人与剑已合而为一。
逼人的剑气,摧得头顶霓虹灯的光都开始散乱了,不知何时刮起一阵风,风吹起周围人的头发都飘扬起来,莫名的觉得头皮开始发麻。
酒桌上艳红的葡萄酒被剑气所摧,碎成无数片,酒液洒在桌上,宛如流下一条血河。
这景象惨绝!
亦艳绝!
白秋练忽然抿唇笑了起来,她想到了一首诗,“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这就是古代剑客的品格吗?便是心有不甘,不愿相救,却也见不得天下不平之事?
接下来的打斗几乎是没有任何悬念的,谁能抵得上“四大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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