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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队伍远远相望,一边是官兵们小心翼翼缩成一团集结起来的方阵,另一边则是流寇们乱七八糟站成的散乱队伍。
单纯从气势上来看,流寇们显得要厉害得多,他们拿得各种夸张无比的巨大兵器,衣服也很嚣张地敞开着前襟,被阳光晒得黝黑的皮肤在阳光下流着汗水。
他们的脸上也挂着自信从容的微笑,仿佛眼前的官兵是土鸡瓦狗,不值一提。
反观官兵这边,士兵们缩着头,显示出十分畏惧的凝重的神情,不少士兵脸上带着惊恐,有的人手还在发抖。
有句话说得好,江湖越老,胆子越小,正是因为官兵们参与过不少的战阵,见识过尸山血海,所以他们在临敌的时候才会更加谨慎小心,害怕自己变成尸山中的其中一具。
而流寇们在他们面前,则类似初生牛犊,不知道战争的可怕。
“注意保护两翼!”
“盾牌手……给我硬起来……”
“长矛,举直……嘿哈……”
战阵中开始响起了旗兵的呼喊声,此时彼伏,不停地回响,并且互相干扰。
大明的官兵,每十人由一个小旗统领,每五个小旗再由一个总旗统领。
这些旗兵虽然比普通士兵要高一级,其实仍然是兵,也要加入到战阵之中。
只有百户这个级数以上的,才能算武将,不进行冲锋陷阵的工作,只负责指挥。
最先激动起来的就是旗兵,他们不停地向身边近在咫尺的手下们发号施令,由于他们的命令只需要发给十个人,或者五十个人听,所以扯开嗓子吼就行了,不必动用到军乐队。
旗兵们的呼喊声中,官兵的军阵开始向前推进!
缓缓迈步!
对面的郑彦夫则豪迈地笑了几声:“兄弟们,杀啊!
杀光官兵。”
一声令下,四百多名流寇一起怪叫起来,各种奇形兵器高高举起,撒腿向前冲了起来。
王二大喜:“开战了,终于可以亲眼看到打仗了。
朱八兄弟,你看官兵走得又慢又没气势,不吭声不出气。
郑彦夫这边冲得又快又狠,不用看也知道这边更强。”
朱元璋叹道:“郑彦夫一伙人的气势是很足的,但是太不会打仗了。
两军列阵,相隔在一里之上,这么远的距离,步兵岂可冲锋?必败无疑!
不信你披着甲,拿着重型武器,狂奔一里路试试,奔完之后还有力气和人打架么?”
“丝!”
王二听了这话,才猛地一醒。
朱元璋继续道:“官兵采用的方法才是正确的,临呀时,用很慢的速度向前走,越慢越好,注重保持阵形和节省体力,越走越近,走到百步之内,先对着对方的军阵射箭,以试图打击对方的士气,造成阵形的混乱。
然后继续向前走,到了五十步内,中军击鼓,这才是士兵开始冲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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