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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炎炎夏日里,我考上了永安大学,那是妈妈曾经教学过的地方。
八月九月的烈日,能晒得人脱一层皮,我站在校门口,居高临下的看着单膝跪在地上的白衬衫男生,语气里不带一丝感情:“邵安,我们分手吧。”
邵安手里那束红彤彤的玫瑰花随着他眼里的震惊落在地上,满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我:“阿晚,你在说什么?”
“我是说……分手,怎么……听不懂么?”
我好笑的看着他:“电话里说得还不够清楚么?分手!”
“为什么?我做错了什么?”
邵安永远是这副样子,他越是这样,我越是狠不下心去伤害他。
邵安的确是没有什么过错的,错就错在他是孙红的儿子,孙红是我小学班主任,也是破坏我爸妈婚姻的小三。
从一开始和邵安交往,我就是在利用他,我利用他报复孙红,他以为我是爱他的。
他从来都不知道,我一直在欺骗他,譬如我告诉他说我从小就喜欢他,我从小就崇拜他。
就连高考前夕,我告诉他,他的班主任骚扰我,那也是骗他的。
偏偏他相信了,不由分说的就冲进办公室把他那个面相猥琐,臭名远扬的班主任给打得鼻青脸肿。
在那个校长开房还没被揭发,幼儿园老师虐待小朋友还没能落入记者镜头的年代里,邵安被学校开除了,而我,在不久以后考上了大学。
回想起来,丧心病狂的伤害了邵安,是我这辈子做得最后悔的一件事。
我叫向晚,向阳花的向,《晚秋》的晚。
我的人生就像我的名字,阳光灿烂,文艺浪漫悲伤,还有那么一丁点儿小黑暗。
十岁那年,我的小学班主任勾引我爸,妈妈成全了他们,她带着我离开了,把房子留给了那个负了她的男人和她的好姐妹。
那个时候,我并不懂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只知道,在丈夫和好姐妹的双重背叛之下,老天丝毫没有怜悯她。
我永远都记得,那是如何黑暗的一天,那天我亲眼看着妈妈倒在血泊中,警察来的时候,那个抢匪已经跑远了,我远远的看着已然没了呼吸的妈妈,脚底下像生了根,怎么也迈不动。
雨淋湿了我的头发,雨水里夹杂着一股死人的味道,我意识到,妈妈死了。
我的父亲将我接了回去,因为除了他,我再没有别的亲人,妈妈是孤儿。
他不得不将我接回去,回去之后,我并没有哭,许久都不曾说过一句话,直至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我戴上了伪善的面具,笑着喊班主任妈,做了令她最骄傲,让我爸爸最温暖的小棉袄。
暗地里,我却拿班主任的牙刷刷马桶,挑唆她的儿子打架,上了初中,我印匿名信去她所就职的学校,将她的名声败得一塌糊涂。
我在心里暗暗的骂自己真是个婊子,嘴上也的确在对邵安说着很婊的话:“你没有错,只是……你连高中都没有毕业,你认为我们合适么?”
邵安愣了一下,显然不相信我会说出这样的话,他之所以会被学校开除,没能参加高考,都是因为我。
拿现在的话说,我就是一心机婊,在邵安的眼里我是温柔善良又单纯的,他万万不会想到,其实刻薄恶毒又冷漠才是最真实的我,至少对他们母子,我一直是想摆出这副嘴脸的。
我摆出轻蔑的嘴脸:“邵安,听明白了么?你连高中都没有毕业,我们不相配,所以分手吧。”
“向晚!
你还有良心吗?”
邵安猝然起身,拳头紧握,浑身都在颤抖,如果我不是个女生,他一定抡起拳头揍我。
我并没有因为他的拳头而有丝毫的恐惧,双眸死死的盯着他,冷笑:“我的良心被狗吃了!
被你妈吃了!
……”
后面的话,我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我原来想告诉他,他妈是小三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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