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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城的商业区,不是云中城人最多的地方,也不是云中城有钱人最多的地方,但却是云中城里最繁华的的地方。
这里少有高官显贵现身,平民也没工夫来这里消遣,是什么撑起了商业区的繁华呢?
是猎人。
非工非农又不是大富大贵阶层的猎人,在末日后的社会中是个特殊的群体。
猎人这个称谓既是工作、又是一类人的代名词,这类人有钱的富得要死,没钱的穷得要命,无论穷富,都同样的短命。
投身于猎人这个伟大职业的,要么是实在活不下去的平民,要么是成天打架斗殴鸡鸣狗盗的地痞流氓、社会渣滓,除了这两大类之外,偶尔也会有一些心怀梦想不满现状,想要改变自己命运,跳出父辈轮回的傻小子。
朝不保夕就是猎人们的代名词。
几乎所有猎人都是自己吃饱全家不饿。
有家有室的顾虑太多,很难下定决心成为一名猎人,即便被生活逼迫得加入到猎人的行列中来,如果没有死在任务中的话,那么也会在一两次任务之后洗手不干。
一直呆在这个行业中的猎人,即便是姚老大这样的传奇猎人,扬名立万后那么风光无限,最后也落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富人们喜欢猎人,因为猎人总能带来新奇的享受和猎物。
平民们对猎人的感情则很复杂,羡慕、嫉妒、鄙视、畏惧兼而有之。
羡慕嫉妒的是猎人们喝酒吃肉、花天酒地,鄙视的是猎人粗野短命,个个都是亡命徒。
对于平民来说,工厂的工作虽然辛苦,但却没有生命危险,这才是人生道路的正途,在他们眼里,只有亡命徒才会去做那脑袋绑在裤腰带上的猎人。
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有没有钱,猎人们的消费能力都高得吓人,这些不知道自己明天是否还能活着的人,花起钱来自然也不会心疼。
中午,太阳升到最高的时候,商业区也渐渐热闹起来,走在商业区的小巷中,随处可见喝得烂醉的人,有些躺在街边呼呼大睡,有些又唱又跳的发着酒疯。
小贩的叫卖、醉鬼的胡言乱语、讨价还价和车笛声,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混在一起,形成了商业区那独特的节奏。
光头强、姚老二两个人穿着风衣,带着兜帽,遮挡着各自的面容,从容的在醉鬼之间穿过,拐进一个不不起眼的小巷中。
举步踏入巷中,嘈杂的声音顿时在耳边退去,脚下是古韵十足的石板路,两旁古色古香的青砖墙,让置身其中的人仿若来到另外一个世界。
说来也怪,这繁华的商业街里居然有如此幽静的地方。
入巷走了几十米,就见旁边的青砖墙上开了个大门,门上铜钉锃亮、兽首衔环。
“到了。”
光头低声说,随后上前,握住铜环敲了敲。
“铛铛铛……”
“谁呀?”
“老相好。”
门“吱呀”
一声开了,一个头戴青色小帽的门童热情的迎了上来:“呦~~老相好?我们这五六年没来过老相好了,您快请~~顺子哥——来贵客了,快去告诉管家——”
“好嘞。”
从旁边门房里走出一位仆役打扮的年轻人,给光头强行了个礼,“您好,这边请。”
光头点点头,带着姚老二就走了进了进去。
门童探出头来,左右望了望,这才关上了木门。
姚老二斜眼看到了门童的动作,不由笑道:“这孩子还挺有心,这还替我们看看有没有人跟踪。”
“那是当然,这也是他们的生存之道,你以为谁都敢在杨晓东杨大城主的地盘捞黑钱?没两把刷子早被杨晓东那家伙吞得骨头都不剩了。”
光头强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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