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什么?杀死我们,你们有这个能力吗?你这个丑陋的灵魂”
吴老瞬间就暴躁了起来,而此时已经出手了,他出手的速度很快,快得甚至让人感到窒息。
一息之间,他就走到了我面前,危机之刻,我只能举起夺魂杖,朝着他的方向击打过去。
我知道我肯定打不上他,夺魂杖还是的攻击没有效果,根本没有碰上他分毫。
“哈哈,就你这点……”
吴老继续朝我攻击而来。
一刹那,吴老却笑不出来了,夺魂杖上边的蓝色的火焰已经在吴老身上燃烧了起来。
吴老怎么弄都弄不灭,他瞬间被蓝色的火焰包围了。
蓝色火焰中的吴老,脸已经扭曲了起来,正如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之前吴老还是一个青年才俊,此时变成了一个丑陋不堪的老人。
我惊讶的说道:“露出你的本来面目了吧。”
“不!”
“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吴老被蓝色的火焰烧褪了一层皮。
“你们俩都是两个大傻逼,简直就是个傻子,还是东海幽门的长老,毒宗的宗主,你们还不如找一堵墙去撞死算了,就你们俩这功夫,在这里简直是丢人现眼。”
我知道可能因为夺魂杖上的蓝色的火焰,直接将吴老的身上的那层皮给烧掉了。
“你是!
你是!”
我甚至不敢继续往下边去想,难道他是用了死人的皮囊。
这日子当真过得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呀!
想那个时候还被他们俩欺负得死去活来,现在角色已经互换了。
我还有点适应不过来,但我知道要将二人击杀是完全不可能的,我们最多打个平手,甚至连平手打不了。
要不是因为我手里的武器的缘故,我估计我们早就拜拜了,但是谁让我们手里有武器呢,虽然说武器不能算是我的武功修为,但是有总比没有强。
血修罗估计明白了我手中夺魂杖的的缘故,对我有点忌惮,便去对付慧觉和尚去了。
他的手臂化作了一条长长的蜈蚣,我看见那个百足蜈蚣,我恶心的要死,因为他足足有几米长。
这丫的简直就是个变态,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变态的手笔。
毒宗宗主要是没有这个能力,估计早被底下的人给干翻了。
血修罗用毒也是极为巧妙,我告诉了乐修小道士还有慧觉,让他们不要呼吸,以免中毒,为了以防万一,我们都吃了闭息丹,。
我直接拿着五行日月镜,朝着百足蜈蚣照去。
“五行之境,一切鬼祟,都是虚妄。”
突然百足蜈蚣的行动缓慢了起来,这百足蜈蚣肯定有着鬼祟存在,不然怎么会变的这么大。
还真是让我猜对了,那只百足蜈蚣在快速的变小。
此时,我再次动身,直接手起杖落,直接将血修罗的蜈蚣手臂砍断。
血修罗赶紧将自己的蜈蚣手臂缩了回去,但已经迟了。
蜈蚣头已经被我砍断了,他的手臂显得是那样的变态,甚至现在都可以不能够说是一只手,而是一条没有头的蜈蚣。
我看的胃里云海翻腾,差点吐了,直接开口骂道:“变态,超级变态。”
血修罗也许不愿意听到别人说自己是一个变态。
他的左手在次朝我攻击而来,我一看竟然差点将我吓的坐到地上。
惨!兽性总裁要强压,还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丢下充气娃娃,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舌吻!不准抱?那就玩壁咚!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的小腹邪邪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第N次偷拍绯闻被抓,她被无耻的五花大绑,洗白白抬到大禽兽眼前,嫂子!四哥在等你回家!她奄奄一息的惨叫,救命!叫我亲爱的。...
康熙大帝,迟暮之年威犹在。九王夺嫡,雍亲王虎视眈眈。雍正王朝,内忧外患十三年。皇室无情,铁腕帝君肃朝纲。多情弘历,侠骨柔情正年少。穿越刑警,断尽奇案历三朝。在一次没有几个人相信的穿越事件中,主角来到了清朝,他利用自己前世刑警队长的经验,在清朝侦办起了案件,依仗铜鼎赋予他的时间暂停能力,并且凭借对历史先知先觉的优势,主角由一个从九品的不入流小捕快,升至龙椅之下第一人,戏权贵斗奸臣断谜案步青云结红颜交豪侠,倚靠破案崛起,纵横康乾盛世。...
在远古的神魔时代,光之女神为了对抗混沌之王卡奥斯,集结了所有力量锻制了圣剑。历来只有光之女神所选取的勇士才有资格在世界危难的时候拥有它,对抗黑暗。只要世界上还有光明和黑暗的存在,它的传说就永远不会熄灭。五百多年前的神魔大战由于圣剑的活跃,光明最终得以战胜黑暗,圣剑也因为完成了使命断裂成五块碎片消失在大陆上。如今,黑暗再次降临在盖亚大陆上,圣剑和光之末裔的传说又将继续...
因调戏京城第一美女被赶出家族,林浩远赴国外避难五年。偶然原因回国,他只想低调处理事情,却意外得知当年事件隐情被迫卷入种种纷争。我本无心在华夏逗留,既然引我入局,那就好好斗上一场,那怕前路荆棘坎坷,一双铁拳头,一群热血弟兄足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敬请谅解!!!(如果您喜欢,欢迎收藏与点评)...
凌筱玥觉得倒霉成这样也算极致了。孤儿院里最疼爱她的哥哥去世了。一起长大的男票劈腿了。他说我是男人,不是圣人。17年的感情都没走到床上,你觉得我们合适吗?她高傲的将两人一起存的银行卡摔他脸上犯贱是病,得治,拿着这钱治病去,别再出现在我面前。从此她华丽丽的成了穷光蛋。酒吧买醉,破坏了男人的好事。她说就你了,试婚吧。一觉醒来竟莫名签下试婚合同。从此,与人共居的生活一团乱麻。某个月黑风高夜,他钻进她房间解她衣服。她猛然惊醒唬道你干嘛?试爱。她一直觉得,这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老爷型男人小时候一定得过病,死不要脸症晚期。使唤她使唤的那叫一个得心应手。不过,他也不是没有优点。比如说,他总会在她落魄至极,需要人安慰的时候出现帮她。她以为,这是爱。直到电视上播放邵氏集团总裁与云氏千金云子安订婚的消息,她彻底傻了眼。她家这个娇弱症上身的男人居然跟电视上邵氏集团总裁邵云霆有张一模一样的脸。她生产那日,产房出现的男人不是邵云霆,而是他的亲侄子邵锦清。他说今天是我叔叔的婚礼,他不能赶来陪产了,我将会成为孩子法定意义上的父亲…传闻,邵总深爱着他的妻子,他们婚后鹣鲽情深,相敬如宾。传闻,邵总为了她的妻子一掷万金,只为博得美人儿欢心。传闻,邵总将找上门来的女人扫地出门扔在雨夜任其自生自灭,只因那女人胆大妄为的动了他的妻子。可后来,南城一直有这样一个传说,南城五少邵云霆为了一个小女人得了一场相思病。偏偏,那个女人不是他的妻子。又偏偏,这病再无人能治。小剧场一她邵云霆,你为什么把锦清开除了,他可是你的亲侄子。他因为你跟他眉来眼去,我不爽。她因为邵氏捐助孤儿院行动时,他在孤儿院帮助过小时候的我,所以我才…他抱怀一脸云淡风轻你这脸盲症太重了,得治。什么意思?小剧场二她邵云霆,你能离我远点远点再远点吗。他那可不行,你身上药味儿太重,可不能让别的男人闻去祸害人。她嗅嗅衣袖,不可能啊,难道她偷吃躲宝宝药他都能闻出来?哪有药味。他悠哉一笑有,只有男人才能闻到的伟哥的味道。...
火孩儿刘煜炀重生成了红孩儿,究竟红孩儿是不是刘煜炀?这是个问题。不过一码归一码,虽然身份不一样,而且西游大劫逼近,鸭梨山大,可风流却还是要继续。这不,红孩儿也是有天定姻缘的。呃,不过话说观音姐姐,她到底是不是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