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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经亮了,一轮红日从东方升起,照在浴血的甘州城头,枕戈达旦****的老军们从垛口后面站出来,胡子上都是白霜。
遥望城内,炊烟点点,收集粪尿的牛车在石板路上吱吱扭扭的走着,渐渐有百姓出门活动,望着这熟悉的一幕,元封好像又回到了十八里堡。
“大人,咱们也撤吧。”
骑营的一名百总说道,指挥使的命令很明确,迟滞突厥大军几个时辰之后就赶紧东撤,这支骑兵部队是他的重要家当,回凉州争夺权力的时候还有大用场,放弃不得。
官员们走了,家眷们走了,大部队也走了,可是这满城百姓却没走,城外的突厥大营已经恢复了元气,正在吹起号角整队,数支骑兵也在向甘州城东包抄过去,看来他们已经意识到昨夜的偷袭只是甘州军的声东击西而已。
“大人,再不走就晚了。”
百总继续说道。
元封将手一指:“咱们走了,这满城百姓怎们办?突厥军遭此重创,定然屠戮甘州,这里有你们的妻儿老小,亲朋故旧,你们舍得让他们死于突厥人刀下么?”
军官们无语,他们的家眷昨夜已经送往凉州了,所以无此顾虑,而普通士兵大多不是甘州本地人,更没有亲眷的拖累,让他们死守甘州,他们才不乐意呢,有军官趁机啜叨几句,士兵们顿时聒噪起来。
元封拍拍巴掌,城下立刻安静起来,昨夜一战这位新任千总已经在众人心目树立了更高的威信,眼下甘州城最高级别的军官非他莫属,士兵们吃粮多年,尊卑观念还是很清晰的。
“昨夜那一战,你们杀了多少敌军?”
元封问道。
下面顿时又聒噪起来,士兵们眉飞色舞的谈起自己的战绩,有的说杀了三个,有的说杀了五个,还有人说把突厥人的粮草点了之类的,总之这场胜利给大家带来的自信还是不少的。
“突厥军色厉内荏,实乃土鸡瓦狗尔,咱们为什么要怕他!
你们在甘州城也住了不少年了,即使没有亲戚也有几个朋友吧,你们忍心抛下他们东撤,让那帮突厥狗冲进来大肆屠杀,血洗甘州?别忘了他们和你们一样是汉人!
今天杀的是甘州人,明天就可能杀到你的家乡,他的家乡!”
元封将手在人群中一指,众军顿时噤若寒蝉,被他的厉声逼问说的窘迫不已。
“我也不多说了,是爷们的就留下,没种的现在就走!”
元封的声音在城墙内外回荡,嗡嗡作响。
“老子留下,昨天杀了三个突厥狗,够本了!”
“我也不走,大不了一死而已,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老子也不走,老子舍不得城北的张寡妇。”
众军哄笑,气氛为之一缓,总之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理由,这支骑营算是留下了,城头上那些五六十岁的老兵们本来已经是被抛弃的对象,现在也不由得振奋起来,有人望着元封年轻的面庞轻声道:“真是一条好汉啊。”
甘州城本来有七千多官军,昨日战死一批,又连夜撤走了五千,现在只有不到两千人了,其中一千多还是年老力衰不堪使用的老弱残兵,甘州防务危在旦夕。
元封召集军官们开会,虽然他身为甘州最高指挥官,但对于目前的情况可谓知之甚少,甚至连面对敌军的正式番号都不清楚,不过那帮老军中倒有不少见多识广的,能解答他所有的疑问。
“和咱们对阵的,是西域东察合台汗国的军队,还算不得真正的突厥大军,最多算是先头部队中的前锋,察合台军作战有个规矩,前军尽,后军乃进,所以只要咱们克制了这支攻城部队,还有活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