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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太快了。
疾风卷起无边水雾迎面扑来,如刀如矢,铿锵着响。
整个世界都是黑红暗淡之色。
但那一幕正中的骑士就像是当空烈日,浑身上下闪耀着夺目光华。
所有的一切都仿佛被那光芒的热力蒸发了,剧烈的扭曲,颤抖。
强悍的杀气铺天盖地而来。
天王,这就是天王啊!
无论怎么样的勇士,站在他身前,都会被震得浑然懵懂。
王慎呆呆地站在那里,感觉整个人都被一张巨大的手掌攥住,就要被捏得粉碎。
一柄长槊抬起来,枪尖指着他,轻轻一捅。
整个世界都破碎了,飞快地凝集成一点,凝集在槊尖。
在枪头后面,是一双满是笑意的眼睛,仿佛是一个天神正在嘲笑不自量力螳臂当车的蝼蚁。
这样的笑意是如此恐怖,王慎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情形。
冷汗瞬间从千万颗毛孔里渗出来,冷得一身都僵硬了。
马槊刺来,直指王慎的额头。
眉心一疼,脑子里也迷糊了。
但就在瞬间,强烈屈辱袭来。
王慎瞬间清醒,大吼一声:“直你娘!”
双手执刀,狠狠斩在槊尖上。
“仆!”
没有金铁交鸣,没有雷霆闪电,有的只是这古怪的声音,横刀就好象切在一团旧橡胶上。
李成手一抖,马槊被抖得一弯,然后“嗡”
一声弹直。
兵刃交错瞬间王慎被震得腾云驾雾飞出,整个人落在地上,滚出去一丈远才跳起来。
身上的铠甲全是淤泥,滴答答地流着黑红的血水泥水。
叉开双腿,举着横刀,王慎的心脏跳得就好像要从口腔里蹦出来。
他鏖战了四天,手上也不知道杀了多少贼兵。
从开始的畏惧到麻木,最后竟隐隐有种杀戮的快感,对于冷兵器战争时期的战斗也有了个大约的概念。
实际上,战阵之场,讲究的硬桥硬马,一刀一枪过去务必用尽全力,在最短时间内使敌人失去抵抗力,个人勇武并没有大的用处。
这其中,速度和力量才是王道。
而这两点对于一个营养过剩,身高体壮,成天泡在健身房里。
没事就去徒步、爬雪山过大坂的王慎来说并不缺。
实际上,据他所知道,陆灿和谷烈的武艺就非常不错。
如果在不着甲的情况下,自己未必就是他们对手。
但如果大家都穿上铁铠,生死相搏。
比谁快比谁力气大,王慎觉得并不输他们多少。
可是,今天见到这个骑将,王慎才深刻地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武艺,什么叫百人敌,什么叫仅凭一己之力扭转整个战场态势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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