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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和面,和馅儿,到熬这浓骨汤,可都是有秘方,要手艺的!”
那大汉得意的讲着,顺手盖上锅盖,见没什么客人来,干脆在孙凌对面坐了,继续侃侃而谈,
“小兄弟一定不是常来这葵瓤儿的人,不然,肯定知道我们刘家这馄饨。
我们刘家,从祖上到现在,三代人都没离开过这葵瓤,都守着这一个馄饨摊子,别的俺不敢说,但就这方圆五百里,你就找不到比我们这家味道更好的馄饨!”
老板嗓门不小,小铺子里其他的食客听了,竟也有的点头称是,一个行脚商人,甚至像是为了证明老板所言非虚一样的说,他就是每次路过这里时候,哪怕再赶,都要来着坐着吃他一碗馄饨才成。
馄饨摊子的老板一听,更乐了,转而又转脸跟那商人侃了起来。
孙凌身着男装,为的就是出行方便,见老板认错她的性别,也不予纠正。
手拿着羹匙,先是舀了汤喝了一口,味道醇厚的大骨头浓汤,一口汤下肚,遍体升温;又尝了个馄饨,滑嫩的皮儿几乎透明,透出里头鲜香的馅儿,不怪老板那么自豪,这馄饨确实地道的很。
索性放开了吃吃喝喝,不过,即使如此,孙凌的动作也不失优雅,跟其他那些行脚商人还有贩夫走卒的,显然不同气质。
半碗馄饨进了肚子,孙凌抬头,发现那老板已经送走了几波客人,并收拾好了几桌的碗筷,擦干净了桌子。
转过来看见她还在吃。
其他的客人也都走了个七七八八,天光亮了,这摊位上已经没什么人了,这馄饨再好吃,对那些人来说也只是个饱腹的东西,没成想有孙凌这样细品的。
不需要招呼其他客人,老板就坐到孙凌桌上来,同她闲聊,“小兄弟哪里人啊?路过这里?要到哪去?”
孙凌慢条斯理的放下羹匙,所问非所答“老板这馄饨,真是地道!
我差点连舌头一块儿吞了下去,赶明一定也得带朋友来尝尝才行!”
手指却在桌上微动,画出几个图案来。
“哈哈哈!
我就说小兄弟有眼光嘛!”
那老板见了眼一亮,看起来却只是听了孙凌的话煞是开怀,“那小兄弟,以后你常来吃嘛!
哈哈哈,我这馄饨馅子好几种那,包你天天吃都不腻!”
。
孙凌又慢悠悠吃了口馄饨,津津有味的,听老板这样说。
又喝了口汤,眨了眨眼,说,“那我得从山上搬下来才行呐。
不然天天跑还怪麻烦的。”
那老板一听似乎很诧异,“哦?山上?小兄弟,你说的是往北几十里的那座无名山?”
见孙凌点头,又说“原来那山上还有人住哇,我还真不晓得。”
顿了顿,又说,“话说前天还有几个人来镇上打听上山的路呢,还问有没有见着什么蓝袍的年轻男子,我说没见,他们就别处去问了。”
“蓝袍男子?”
孙凌抬头看看老板,眨眼,突然微微一笑又收敛。
又低头瞅瞅自己,
“还是年轻的,莫不是说我吧?虽然在下没几件像样的衣裳,可总也不会永远穿一件的吧?”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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