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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棋逢对手(第3页)

吃串串就好比嗑瓜子,桌子上吐的壳到处都是,可肚子里却是啥都没有,唯有口留余香。

“我觉得挺好吃的呀,你要不要尝尝这个鸡爪?”

霍玖将自己面前的一个鸡爪递给霍玖。

若是放在平时,别说一个,就是半个她都舍不得,看在今天量多的份上,她才稍微大气一点的。

可某些人很不识趣,连连摇头,“那鸡爪除了骨头我想不到能吃什么,我还不如直接吃块土豆呢。”

“话说竹哥,业务谈得怎样了?拉到赞助了吗?”

曹政因为人长得跟竹子一样,又高又瘦,故此得名竹哥。

而他作为外联社社长,到处拉赞助这种事自然而然落他头上了。

曹政口里囫囵吞着东西,含糊不清,“恩,算是拉到了吧,这次不小哦,十万。”

曹政放下筷子,两根食指交叉,做了个十的姿势,“有米饭怎么不告诉我?”

在他们聊得正欢的时候服务员端着米饭上来,同时还上了一盆炭火烤鱼。

光是闻着香味就觉得整个人生充满了意义。

“我看你吃串串吃的挺香哇。”

霍玖对重庆串串情有独钟,虽然这边不是正宗的地道重庆味,却融合了当地的特色,够辣,够味。

而且他们有一个秘制配方,他们的签用的是红柳签,能保持菜种的原汁原味。

如果是冬天的话,吃着吃着就能出一场大汗,畅快淋漓。

就如现在,炎炎夏日,吹着空调,吃得大汗淋漓,简直爽爆了。

胡澍吃得很少,吃了几串素菜之后便没再动了。

直至炭火烤鱼上桌,他才再次拿起筷子,沿着脊背夹了一块鱼肉。

若论吃鱼肉,其实脊背上的肉并非最好吃的,而且刺多又细而密,肉也不嫩,但是如果吃烤鱼的话,脊背上的鱼肉却是最焦的地方,香脆酥黄,真所谓色美味佳,霍玖最喜欢吃脊背肉了。

胡澍修长的手指细腻耐心的将鱼刺一一剔去,完后便夹着往霍玖口边送,霍玖吃的尽兴,双手正忙着撕扯竹签上的鸡爪,突然而至的鱼香,她脑袋不自觉的循着鱼肉而动,可眼睛依旧盯着抓在手里的鸡爪,她的头渐渐靠近鱼肉的时候,胡澍却缩了手,在她额头印上一吻,此刻,霍玖猛然回神,像是惊喜又像是无奈,大笑着对他说,“你偷袭”

,而他所有的偷袭都只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谁让她有了吃的就丢掉了对他所有的关注。

就如同他在一层一层的拨开她的心,会发现里面有糖葫芦饼干草莓糖巧克力薯片牛奶奶糖乱七八糟,可就是没有你。

胡澍觉得他在霍玖面前得时不时的找一下存在感。

“老大,惯媳妇也不是这么惯的。”

曹政真不看下去了,这么秀恩爱的场面,他看了可是会长针眼的。

“他这不是惯,是在找存在感。”

霍玖一刀见血的道出真相。

曹政倒。

想他老大这样风华绝代的高富帅还需要找存在感?那他这样的人岂不是没地方活了?

胡澍轻咳了好几声,强行转移话题,“你找的哪个品牌?”

只是一个小小的学社联的活动,居然能一出手就赞助十万。

“昇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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