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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第1页)

纪笙笙偶尔也很喜欢吃意面的。

等蒋年送温景时到了小区门口后,温景时看看小区沿街不远处的一家意式餐厅,进去给纪笙笙点了份意面,也顺便给自己点了一份。

只要意面太少了,他又点了份12寸的披萨,鸡翅鸡米花的拼盘,外加两份鸡茸蘑菇汤。

等点好了餐,服务员给他打包好,温景时是一手拎着打包好的午餐,一手抱着在公司不远处给纪笙笙买的花出了餐厅。

出餐厅时,温景时看了看腕表,刚刚好十二点钟。

十二点钟,吃饭的时候了。

温景时进了小区到了3号楼,走进3号楼大厅时,看大厅的物业前台的两个姑娘给保安做了简单交接后也要出门吃饭了。

出门时,碰到他,是先热情打了个招呼,喊了个:“温先生,中午好。”

温景时礼貌浅笑下,点个头,回她们一句中午好。

“温先生好帅,每天看到他都会心跳加速一下。”

打完招呼,温景时没走几步,就听两个姑娘小声发表了下感慨。

一楼大厅此时并没多少人来来往往,是静悄悄的。

静悄悄的环境里,两个姑娘虽然声音很小,说的话还是不经意的就传入到了温景时耳边:“温先生的确挺帅。

嗯……住702的业主纪小姐的男朋友沈隶也好帅,每次看到他我也会心跳加速。

今早他过来时,我在门口不小心撞了他一下,妈呀,撞到后跟他眼神对视后,眼神真是能电人的那种。

不过,他是不是已经好久没来找过纪小姐了。”

早上,有个物业前台小姑娘跟沈隶在门口撞了?

那,沈隶过来这边找纪笙笙了吗?

听着前台姑娘越走越远的议论声,温景时眉头皱了下:也不知道这个沈隶又来找纪笙笙做什么。

微沉下脸,温景时拿着花,拎着午餐,按了电梯上楼。

没有回自己家,直接按的是纪笙笙家的楼层。

===

温景时到了纪笙笙家门口,按了下门铃,没多久,就看纪笙笙穿着板板正正的过来开门了。

记得在墨尔本的时候,纪笙笙特爱穿卫衣。

因为她觉得卫衣很舒服,还显年轻。

虽然那时候她也不过才24岁,挺年轻。

那时候,如果去她的衣帽间参观,会看到她的衣帽间里,有三分之一的衣服是卫衣。

而,温景时看纪笙笙现在好像挺喜欢穿毛衣了。

这段时间在公司里,十天里有七次看到她是穿着毛衣上班的。

此时此刻,纪笙笙过来开门后,温景时看她身上穿的也还是毛衣,长到膝盖的灰色毛衣,毛衣的袖口有点长,遮住了大半个手背,看起来气质慵慵懒懒的。

她的头发则是简单的在后面捆绑了下,捆绑的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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