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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拿了瓶水喝的郑恒不慎被呛了一下,邓思远这清奇的脑洞,不去当个狗血剧编剧什么的,真是可惜了,“我有这么风流?”
“啧啧啧,19岁就能搞个儿子出来的人,谁知道呢。”
当年,他们一伙人当中,最为冷静睿智,甚至平时连女性都不怎么接触的郑恒,居然在大学还没读完就和人搞了个儿子出来,可没把他们的眼镜给跌破掉。
所以人不可貌相啊。
“别又不说话啊,不是儿子,难道是情人?”
邓思远一拍大腿,恍然大悟,“是了,我记得你以前也有带过男孩,难怪书婧那么好的姑娘你都不要,原来你喜欢的是男的。”
书婧就是郑恒跟陆宁景提过他处过的那个,书婧比他小五岁,是个家教修养都非常好的姑娘,人也好看,郑恒是个双性恋,所以男女皆可,当初他是抱着结婚的想法和书婧在一起的,只是两个人交往了半年多,他发现无论书婧是多么完美的姑娘,感情这种事情是勉强不来的,他对她根本没有感觉。
郑恒和邓思远二人认识十几年了,友谊不比一般人,郑恒也没什么好瞒着他的,便道:“不是情人,是我在追的人。”
邓思远:......
“你,”
邓思远不可置信地指了指郑恒,又指向甲板上的陆宁景,“追他?”
郑恒点头。
“哈哈哈哈,”
邓思远足足反应了1秒,才哈哈大笑道,“郑恒,你也有今天。”
情人和被追的人,是两种概念,陆宁景在邓思远心中的地位瞬间上升了好几个档次,郑恒不是那种游戏花丛的人,他既然承认这是自己要追的人,那肯定是看对眼了,决定好好处,甚至还可能以后生活在一起的人。
好友找到了喜欢的人,邓思远还是挺为他高兴的,他不比郑恒沉闷,嘴巴惯会哄人的,把陆爸陆妈妈哄得十分开心,总得来说这次旅行非常愉快。
虽然郑先生这人很......讨厌,但不得不承认,因为他的安排,这次原本算是急匆匆地旅游,变得十分美好。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已经不早了,郑恒先把陆宁景他们送回家,再自己回家,陆爸陆妈妈下了车先进去,陆宁景在后面拿了行李,对郑恒道:“这次谢谢啊。”
郑先生出奇地规矩,“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要上班。”
“嗯,那您也早点回去,路上小心。”
郑恒觉得真的不能对这小家伙客气,一客气,他立刻就恢复那副客套的样子了,见他步伐轻松地拖着行李箱往家走,叫了句:“宁景。”
“恩?”
陆宁景一转身,就被带进了个温暖的怀抱,郑先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在他嘴边亲了口,“晚安。”
我靠!
陆宁景下意识地看了眼陆爸陆妈妈去的方向,又望了望四周,见没人才松了口气,“你能不能矜持点!”
郑恒含笑:“下次我会矜持的。”
“走走走,赶紧回去吧。”
陆宁景一点都不想和这人交流。
***
陆妈妈隔天再去做了最后一次针灸,星期三就和陆爸回去了。
宏亚项目的事情还在继续,宏亚差不多也要进行招标了,招标后他们还能开一次介绍会,那将是最后一次他们有机会把自己的产品展现给对方,是相当重要的一次介绍会。
宋峥向总部申请了技术支持,软件方面的内容,宋峥还是偏向于让陆宁景来讲,因为他上次发挥得很好,而且作为一个销售,能全方面地向客户剖析自己的产品是最重要的素养,这种事情如果一味地让他出面,那么底下的人将永远得不到锻炼。
陆宁景却接到一通不寻常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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