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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亦南,
时亦南。
这个白一尘放在嘴边,刻在心尖上,流淌在血液里呼唤了数万遍的名字,今天终于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了。
白一尘忽然有些想笑。
他想起了自己第三次自杀没成功,在医院醒来时的情景。
那时他一睁开眼,就看到了时亦南,他激动得流下眼泪,一把拽住他的衣袖,语不成声地喊着他的名字:“亦南……亦南……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了你好久……”
然而那个“时亦南”
却僵住了身体,没有回抱住他,没有吻去他颊边的泪水,而是轻轻拔开他的手臂,一字一句在他以为已经愈合了伤口上重新划下一刀,再撒上一把精盐,令他血流成河,痛苦难捱,他说——
“一尘……我是乐栋,不是时亦南。”
从那天,白一尘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时亦南真的回来了,那他还认得出他吗?
一定能认出的吧,毕竟他是那么的爱时亦南。
没有会比他更加熟悉时亦南了,他身上的每一颗痣,手心里的掌纹,他高兴时的样子,愤怒时的样子,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可是当这天真的来时,白一尘却发现他真的认不出时亦南了。
因为时亦南变得和所有人一样,虽然都是那个时亦南,却又不再是时亦南了。
他爱的那个时亦南迷路了,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而现在,白一尘只是恍惚了一会,就重新抬头绽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来:“亦南,你回来了啊。”
只是这个笑里包含着多少复杂的情绪:痛苦、无奈、喜悦亦或释然,恐怕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而站在他面前的时亦南更不会知道。
回来的时亦南成熟了许多,年少时眉间的戾气和骄傲都收敛了起来,化作眸底暗沉的微光。
他西装革履,衣冠楚楚,以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重新站回白一尘的面前,但白一尘却还是觉得以前那个穿白衬衫的他最好看,他坐在图书馆里给他念情诗时,他被细碎的阳光照射着脸庞最值得他怀念。
人人都说他贱,和他妈一样只会惦记着旧人,为了个无足轻重的男人自杀,而他更可怜,自杀了三次都没死成,每日每夜地活在看不到尽头,令人绝望的等待中。
可白一尘想告诉他们,他不后悔,他也不介意等,哪怕时亦南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他还是想等。
时亦南对他来说那么重要,是他的整个世界,他为什么不能等?
但如今白一尘望着那张熟悉的脸庞,却发现自己心中原本想要和他说的好些话,现在一个字也想不起来了,他甚至仍在怀疑,这个时亦南真的是时亦南吗?毕竟他现在已经认不出他了,要是他把他认错了怎么办?
乐栋知道白一尘的病,他见两人都沉默着没有说话,唇角干扯出一个笑容来,站出来打圆场:“嘿,老朋友见面干嘛都在这里干站着,我们到那里去坐啊。”
时亦南收回手,似笑非笑地看了白一尘一眼,忽然微微俯身凑到白一尘耳畔问道:“去不去?”
乐栋在一旁咬紧了牙根,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
时亦南不喜欢他,从以前就不喜欢,因为他是白一尘的老同学,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再加上他同样也喜欢白一尘,所以时亦南总是会和他对着干。
于是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白一尘回以时亦南一个微笑,然后跟在男人身后去了阳台,而他刚才指的地方是一处四人桌椅。
这两个人还是这样有默契,就好像他们从未分离过一样,时亦南想白一尘如何,白一尘就如何,不需要任何语言,白一尘就能看懂他想要的东西。
而时亦南现在还缺什么?金钱,势力,美人,他想要的都可以有,却是这个普通的同学聚会找不到的东西,他今天会来这里,想要得到的东西就只有一个——白一尘。
乐栋差点控制不住自己,他将酒杯重重砸在一旁的果盘桌上,红着眼眶低低地笑了起来:“白一尘,你迟早会被他搞死的……”
白一尘跟着时亦南去了阳台。
阳台很凉,整座城市被夜色笼罩着,晚风轻轻的吹过路人的面庞,漫不经心地带走人们心上的焦躁。
白一尘的手上还举着杯红酒,他走到阳台边上,望着底下城市繁华的夜景,举杯轻轻抿了一口红酒,然后就着唇上湿亮的酒渍转过身目光灼灼地望着时亦南,笑着开口:“大总裁今天怎么有空来见我们这些乡下穷苦人啊?”
时亦南看着他的眼神,抬手松了松领带,悬着心也稍稍落了一截。
他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他了,他得到了当初曾经最为迫切,最想要的东西,到头来却发现自己还缺一样东西没有带走——一件他早就得到了,属于他的东西。
所以他来了这个同学聚会。
幸好,白一尘还是爱着他的,他还没有忘记他。
他看着他的眼神还是一如既然的明亮、炙热、满溢着浓烈的爱意。
“我不是来见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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