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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夜色,趁着这好不容易得来的一片寂静,我们继续往前走去,这回墨歌在最前面带路,她已经不让我们开手电筒了,因为翼人视力普遍不佳,甚至有些夜盲,但一旦有了光,却又会变得非常敏锐,因此,这会儿开电筒就好比是在找死。
夜间的摸索远比白天要艰难得多,这一路的行进,我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走过几个街区,赫然,一幢大楼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哟,他妈的,到家了啊……”
胖子朱铭忽然开口说。
“什么?”
墨歌有些讶异的望着他。
胖子朱铭双手一摊,说:“谁让咱运气好呢,这七拐八拐的都能找到这里,这是我执行任务时的临时居所,暂时应该是安全的,我们上去避一避。”
“你说,这大楼,是你执行任务时的临时居所?”
墨歌眯着眼,问,“你给组织上报的那些经费都用来住宿了吧?”
“不是不是。”
胖子朱铭赶紧摆手,说,“哪儿能是这个大楼啊,这大楼是天宏大厦,一楼是商场,上面是七七八八的外贸、证券公司,我怎么可能住在这里,我说的是旁边的公寓楼!”
说着,胖子已经跨步朝马路对面走去。
没多久,我们便来到了胖子的居所。
房间里已经没有电了,还带着一股陈腐的气息——不过我很庆幸不是血腥味或者尸体的腐臭气味。
胖子朱铭一进门就开始到处翻找东西,不一会儿,就在桌子上、床头柜上和沙发茶几上连续点上了七八只蜡烛,接着又反手拉上了不透光的百叶窗,这才输了口气,说:“呼,还好,还好我早有准备,这地方监视起来方便,但有时候不敢开灯,我要做事只好点着蜡烛拉着百叶窗。”
“你确定这样安全么?”
墨歌说。
朱铭摊开手,说:“不安全也没办法吧?总要有点光亮,咱们也不能一晚上抓瞎呀。”
墨歌没有再说什么。
我把林菀安置在一边还算柔软暖和,但有些陈旧的沙发上。
我检视她小腿上的震伤之时,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
我发觉,她的伤口并不是很大,但是却流了很多血,我们进来的这一路的地面上都已经滴上了鲜血,沙发的一端也迅速被她腿上流出来的鲜血染红了一大片。
“这……这是怎么回事?”
我错愕地站起身来,说,“你们……胖子,你这里有没有绷带,给她止血包扎一下啊!”
这个时候我居然有些不知所措,我本以为自己不会再那么关心林菀了,但这个时候,却偏偏心神不宁,甚至有些害怕,害怕她会就这样离开。
“别担心。”
墨歌双手抱在胸前,朱铭没回答我,她反而先开口了,“出这点儿血,对一般人来说有问题,对咱们来说都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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