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夜里的山风从山壁顶部吹过,传来‘呜呜’的声音。
守在山壁下的战士们轮流休息,大家不敢脱掉身上的铠甲,只能靠着山壁紧挨着坐成一排休息。
格林帝国重甲步兵们身上的铠甲属于全覆式重铠,几乎除了手、脚和颈部几乎都会被完全包覆起来,这种铠甲穿在身上异常承重,而且如果没有充沛体力,很容易就变成禁锢身体的牢笼。
但是这种铠甲在战斗中的优势也极为明显,尤其就是与汉达纳尔郡本地土著交战的时候,重甲步兵团几乎是没有伤亡,其实对付鬣狗群也是有极大优势,只是西德尼男爵的作战计划稍微有些激进,战士们行军过程中消耗了大量体力,还没有来得及休息,就被鬣狗群围攻。
否则干达厄尔山岭里的鬣狗对于重甲步兵们来说,根本就构不成威胁。
火墙有效的阻隔了鬣狗群,却也将第四大队的战士们困在山壁边上,涌过来的热浪烤得大家口干舌燥。
第一中队的战士们都不用守在火墙豁口处,鬣狗群非常怕火,根本不敢冲进来。
就算偶尔有一两只红眼鬣狗冲进豁口,也会被守在出口的士兵直接杀死,鬣狗的尸体丢进火堆中,火焰迅速引燃鬣狗身上的毛皮,鬣狗的尸体在火堆中变得焦糊,紧接着四肢和尾巴在高温状态下被引燃,最后整个焦糊的身体也开始向外窜出火苗,最终成为了火墙的一部分。
……
杰隆南一口气拎回十壶水,又学着其他小队那样,将铁锅支在火墙旁边,煮了一大锅浓稠的行军口粮,平时难以下咽的米糊,这次分下来之后,何博强觉得都不用咽,那香甜的米糊就能流到肚子里。
何博强穿得只是一身单薄的皮甲,因此在与鬣狗的战斗的时候并没有冲在最前面。
虽然浑身肌肉都无比的酸疼,但是身上其实并没有受伤。
何博强闭着眼睛,靠坐在石壁上,能感受到在精神识海里第二颗星彻底被点亮,然后连同着第一颗亮星向外散发着柔和的微光,而这些微光一点点地为自己恢复体力,他很想问问苏尔达克,他的身体里面是不是也是这种情况。
他觉得这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身体里面竟然也有着一座星图,不过他到现在依然无法说话,这种抽象的事情根本就无法用简单的手势表达,只能闷在心里。
看到何博强很快便从石壁旁边站了起来,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了黑小子杰隆南。
包括苏尔达克在内的第二小队的成员们认为何博强能这么快就恢复好体力,是因为他穿了一身轻便的皮甲的缘故。
苏尔达克的左腿被鬣狗咬伤,他的腿上裹着胫甲,猎犬的尖牙只是穿透铠甲,在苏尔达克的腿上留下四个血洞,伤口没有造成二次撕裂,被咬伤的时候涂了些解毒药水。
何博强这时候帮苏尔达克将伤腿上的胫甲解下来,只见被鬣狗咬出的四个血洞已经凝结成痂,看上去并没有中毒症状,便重新清洗了一下伤口,再将伤口做了简单的包扎,帮苏尔达克重新穿回了胫甲。
老兵靠在石壁上,讲述着在肯帕托河与恶鬼军团一役,那场战斗虽然是华沙位面最近这几年最大的一场胜利,但没人知道的是有将近七十多支重甲步兵团在那场战斗中被恶鬼军团彻底抹杀。
眼下这种程度的战斗,对他而言仅仅就是一盘开胃小菜。
不过大概只有何博强注意到,点着烟卷的时候老兵伊恩那双手抖得很厉害,差点就将刚刚燃起的小火苗抖灭了。
老兵伊恩的一个故事,让第二小队成员们紧张的情绪稍微放松一些。
杰隆南靠在石壁旁,想把身上的臂甲和裤甲脱掉,趁着短暂的休息时间小睡一会儿。
因额间天生三瓣黑色梅花,她被总督府视为扫把星,受尽欺辱。生母离世不过百日,就被硬塞进花轿,嫁给北燕无能又贪财的九王爷。这也就罢了!偏生王爷还养着一群侧妃姨娘,有事没事就爱逗她玩,今天闹鬼,明天下毒,后天流产林陌染怒摔!不在沉默中装白莲花,就在沉默中爆发!且看她如何三招逆袭成宠妃治渣男,要对症下药丧...
nbpnbpnbpnbp你们见过那本书的主角,不会魔法武术,唯一会的魔法,是呕吐术,腹泻术。主角的坐骑还是一个赤裸的大叔,大叔还有尾巴,尾巴是,电动按摩棒,插菊花上,主角没事摇两下,女猪脚还不喜欢男猪脚,喜欢另一个大叔反正,女猪脚就是个摆设,男猪脚就是个背景,被虐得最惨的就是男猪脚了,然后女猪脚喜欢的大叔,叫阿西西教授,阿西西教授的战斗装是,全身脱光,穿白内裤上,主角的管家是个暴露狂,喜欢扣鼻屎,主角的师父,是一个剑圣,侏儒剑圣,把一黑妹肚子搞大然后勒索主角钱跑的家伙,然后主角的宠物,是一只史莱姆,绝招是钻人菊花里面!然后膨胀!!nbpnbpnbpnbp玛法幻想曲,看这本书的人,请把你的下限节操丢掉!...
父亲受重伤,母亲下落不明,一个个重担都落在了古天的身上,前方有无数的困难,那又何妨,我要打破命运的束缚,傲视整个天地,唯我独尊。...
天性狡狯的少女,也有上当的一天,竟然被骗到荒原邪派。不过不要紧,到哪里都能偷鸡摸狗,混得如鱼得水。没有法宝,有手脚。没有强大的后台,有手脚。天生我材必有用,无用只是未到有用时。可是,到底是被谁愚弄?谁能告诉我,我到底是人,是鬼,还是鬼也罢,灵也罢,请看我藐视天下的眼神七魄三魂我全都要炼就,燕雀...
带着一份先知先觉穿越到了‘诛仙’的世界,一晃八九年的时间过去了,剧情也终于开始了。利用自身的优势,让普智不忍心杀自己。利用性格的优势,让道玄真人为之钦佩。利用记忆的优势,顺利的呆在祖师祠堂。利用人格的魅力,让万剑一对自己刮目相看。前世今生,无剑无我,白衣似雪,万剑归一。我是万剑一的徒弟,同时也是那个人唯一的转世。...
一场宿醉,李阔回到了6年前。所有的遗憾,都还来得及弥补。而这是一个平行世界,文艺作品在宋末后变了个样。没有四大名著,也没有近代现代那出类拔萃的作品重活的李阔,从小说开始,一步步走上文豪道路。当然,有时间机会,他也不介意把另一时空的好电影电视剧拿来惊艳一下歌曲随便唱上两首留下经典这是最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