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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着了一件辰砂色的锦袍。
鲜艳的颜色衬得他的肌肤格外白皙。
若不是早早就知道他出身江湖,年仅两岁便开始习武。
魏慕华定会将他当成是哪个世家里,娇养着的公子哥儿。
“这衣裳不错,还挺合身。”
魏慕华打量了一下上官子越,又扬了扬手中的瓶瓶罐罐。
道:“给你送点药酒,将身上的伤处理一下。”
“多谢慕华兄。”
上官子越礼貌道谢,收下了药酒。
魏慕华又交待他莫忘了晚些时候去前头吃饭。
逍遥王府没有各自吃饭的习惯。
若无特殊情况的话,每天一日三餐都是一家人整整齐齐的。
上官子越点头应下,目送魏慕华离开。
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裳,小小的孩子又多了一个烦恼。
——花里胡哨。
魏倾华的衣裳,料子都是极好的。
就是这色彩和花样,未免也太……骚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