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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做一匹在厩里跟萝卜一样越来越胖的肥马,虽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庆,食以枣脯,最终可能会老死于枥槽。
任弘不是一个能在一个地方定下心来的人,五年优哉游哉,生活就像肚子上增加的赘肉,让他有些倦了,而朝堂里的勾心斗角,也让人有些累了。
回想起来,此生最快活的时光,还是在西域和袍泽们纵横驰骋,毫无顾忌,西域诸王都俯首帖耳的时候。
亦或是……换个活法?
世界第一家族企业大汉朝二把手。
年纪三十有四,年薪上千万,功成名就。
此时辞职单飞创业,晚么?
时至今日,任弘绝不欠大汉什么,身为华夏之裔,该尽的义务已了,非要他带着大汉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也不可能,他呀,就是个啥都懂,啥都不精的文科生而已。
至于应得的权利富贵,就留给子孙一脉去享受吧。
他不会就此止步,他还有自己想做的事。
回想十多年前,任弘干过一件极其疯狂的事:翻越天山去乌孙求救兵,一人灭一国!
那是他前半生功勋成就的开端,不但挣了富贵,还附赠一个老婆。
而现在,站在三十四岁的门槛,他打算做一件更加疯狂的事,为自己的后半生立一个看似遥不可及的目标。
更衣出来,任弘抬头看着天际,似真有一颗流星一闪而过,从东向西,遂笑道:
“说好了要继往圣之绝学,人类的往圣,可不止是东方的诸子百家啊。”
在遥远的西方,地中海之畔,黄沙的尽头,有一座以世界征服者名字命名的城市。
那里有两河、埃及、希腊,整个西方世界千年文明的精髓和遗存。
十余年后,却会因另一位征服者发动的战争,而被毁灭大半。
葱岭以西的另一半世界,征服者如过江之鲫,帝国你去我来,他们都不足为奇,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真正能维系千年历久弥新的东西,还是“文明”
吧。
“便去取了那西方的’他山之石‘吧,用来攻东方文明之玉,让它臻于完美!”
想到这,任弘晒然,跺了跺脚下的这片他爱得深沉的土地:“你看,就算决定要离开,你还是忘不了她!”
……
石渠阁之会已罢,一切看上去皆大欢喜,而就在天子和任弘都在等待那个契机时,先前奉天子之命,前往大汉西至碎叶城立铜柱并斋祭的冯奉世却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坏消息”
。
“康居王死,其婿匈奴郅支单于反客为主,联手乌就屠,据康居冬都,号令诸部。
又驱康居兵击乌孙,深入至碎叶城畔,杀略民人,驱畜产,还推倒了臣奉陛下之命,立在大汉西极的白虎铜柱!”
……
PS:第二章在0点前,明天开始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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