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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金小乙寻找那老树妖的时候,他的耳边响起了小姑娘欣喜的叫声。
依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那里围着一群人,大概有三百之数,更有三大堆的凶兽残骸摆放在他们周围。
现在的他们离地面还有数百米之高,小姑娘竟然眼尖地找到了她的亲人们,这让金小乙很难不佩服,“小小年纪,没经过修炼,便有这般视力,厉害!”
“常年以凶兽,甚至妖兽为食,他们即便不需要修炼,体格也是非常强大的,不然怎么捕杀凶兽跟妖兽呢?”
小钟的反问适时地响起在金小乙的脑海中。
“也是啊,我怎么没想到这层因果关系,若是他们不够强大,早被那些凶兽吃了。”
金小乙挠挠头,表情带着些尴尬。
“这片世界早已跟你熟悉的那个世界不同了,你的思维必须改变,不然,哼哼,有你苦头受的。
当时若不是那天劫的到来,恐怕你已经折损在那树妖手里。
堂堂天仙竟然败给渡劫期的树妖,你说你丢不丢人……还有,你得记住你现在修为已经降到了天人期,这世上能轻易将你击杀的人或者妖太多太多……”
就像一个管家婆,小钟苦口婆心地说着。
对于金小乙,它表面上说自己不在意,但是它实际上比谁都在意。
这一点,就算依旧有些呆傻的金小乙都看破了,不然也不会在苏醒之际以为是它保护了自己。
按下云头后,金小乙的到来受到小姑娘亲人们的热烈欢迎,那些人俨然把他当作神明了,或者说把他当作接近神明的天使。
以他们的观点来看,那样的天雷之下却毫发无损,不是神明不是天使又是什么?
金小乙曾经是天仙,被看作是神明自然无妨,只是他现在修为大跌,已经当不起神明这个称号。
特别是看到这些他的恩人们竟然要向他行礼,慌得他赶紧躲开:“使不得,使不得,我哪里是什么神明,我就是个过路人罢了,被这森林里的老妖逮住,若不是你们把我救出森林,恐怕我现在跟那些凶兽的尸体无疑……所以说,是我应该像你们道谢行礼才对!”
“……”
小姑娘的那些族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只得挠挠头,勉强接受金小乙这一礼。
“好了,好了,这位兄弟,不必多礼,大家以后就是朋友了!
你历经天雷而不死,定是大富大贵之人,跟你这样勇士结识,也是我们西陵氏的荣幸!”
部落首领同样也是小姑娘的父亲,热情地给了金小乙一个熊抱,算是认准他这个朋友了。
随着他话音落下,其他部落成语们也纷纷举起自己的手臂,大喊道:“兄弟,兄弟!”
这份朴素的情谊险些就让金小乙泪崩了,他在天宫活了几百年,从没有过这样的友情。
“好,从今日起,你们西陵氏便是我金小乙的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大吼出这句话的同时,金小乙一把划破了自己的右手掌,指向天空,继续喊道,“苍天为证,我金小乙日后定会谨遵今日之承诺,守护西陵氏百年!”
金小乙的这份豪情同样也让西陵氏青壮年们热血沸腾,他们学着金小乙的样子,划破自己的右手掌,朝着天空喊道:“我西陵氏XXX,日后愿为金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哈哈,好,今天让我们把酒同欢,不醉不休!”
热血上头的金小乙又一次弄混了时代。
“酒是什么?”
被三百号人眼巴巴盯着的金小乙只能尴尬地挠挠头,勉强解释道:“呃,就是好吃的意思,在我的家乡,都会说大口吃肉,大口吃酒,对,就是吃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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