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旧城这地方很有意思,就像座迷宫,逛几个小时都没问题,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自己的东西可卖。
莱斯特在这里待了有段时间了,他知道这地方就像是超低配版的夜之城,无论多荒诞的事都有可能发生,但他没想到自己会在这里碰到那个男孩。
“萨菲!
不干活,没饭吃!”
在一间血汗工厂的门口,身穿的长袍的男人将男孩丢出门外,然后头也不回地扭头进门。
莱斯特走上前,他发现那是个黑人男孩,瘦骨嶙峋,神志不清,而且是个哑巴,他没有舌头,嘴里只能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他将倒地抽搐着的男孩扶起,发现他的上半身被刻印着奇怪的花纹符咒,密密麻麻,从脑门到双臂,再到腹部,那图案狰狞又绚丽,原始又深奥。
莱斯特和康斯坦丁一样,也是个自学神秘学的圈内人,他在看到男孩的第一眼,心里就生出一股奇怪的感觉。
“他不是阿拉伯人,也许是苏丹人,我猜的——反正是个奴隶。”
莱斯特从康斯坦丁手里接过一根烟,点上之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我看着他的眼睛,我感觉到一些不寻常的东西,就像纽卡斯尔那次一样。”
听到“纽卡斯尔”
这四个字,康斯坦丁的面色却变得不太好看,但莱斯特没有留意,他双眼盯着天花板,继续回忆着那天的事。
“他体内有些东西,有些.我无法抗拒的东西,所以我把他带回了家。”
在昏暗的房间里,莱斯特拉上了窗帘,关掉了灯,将一切光源阻断,此时此刻,他心里渴望完全无法抑制——他陷入一股黑暗的狂热中,根本不能抗拒。
他将男孩搬到床上,并点亮了蜡烛,然后拿来一个长颈瓶。
在黑暗中,长颈瓶的玻璃瓶身上闪过一道七彩的流光——这是一只魔法瓶。
接着,莱斯特开始唱诵起圣歌,进行驱魔仪式。
随着歌声响起,恐怖而密集的嗡嗡声也从男孩身体中传出,他的身体剧烈颤抖起来。
他想要挣扎,但却被牢牢地绑在床上,无法脱身;他想要叫喊,但却由于没有舌头,喉咙里只能发出痛苦的咿呀低吼声。
昏暗的房间里,男孩的黑色皮肤不易察觉地翻涌起水泡,密密麻麻,成百上千,与此同时,莱斯特耳边的嗡嗡声也越来越剧烈。
但他像是入魔了一样,念诵圣歌的声音一刻没有停息,此时此刻,窗外传来的街道声音,男孩的吼叫声,床腿跟地板摩擦出的尖锐刺啦声,甚至连他自己的声音都像是梦中的呓语一样从耳边滑走,只有那密密麻麻的可怕嗡鸣声响彻房间,如同洪亮的钟声一样,让他的脑浆沸腾翻滚,让他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终于,水泡破裂了。
密密麻麻的蚊蝇从男孩的血肉中飞出,仿佛破茧而出的成虫一样,在空中汇集,聚合,构成一个几乎填满房间的庞然大物——巨大的昆虫复眼,细密的肢足,贪婪翕张的口器,还有一对巨大的无形虫翅在嗡嗡拍打。
此时此刻,那嗡嗡的声音终于完全变得清晰而洪亮。
莱斯特感觉有百万只翅膀在拍打自己,他能够感受到这只邪灵的力量,他能感受到——祂想从束缚中挣脱。
但莱斯特不会让祂挣脱。
他更大声地念诵着圣歌,此时此刻,他的精神也亢奋到了极点,甚至比磕过药的时候还亢奋,他奋力跟那只恶灵角力拉扯。
然后,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有几秒,也许是几分钟,也许是几个小时,无论如何,他残存的理智已经不足以让他注意到时间的流逝了——总之,在一段时间后,莱斯特终于精疲力尽,瘫倒在地。
因额间天生三瓣黑色梅花,她被总督府视为扫把星,受尽欺辱。生母离世不过百日,就被硬塞进花轿,嫁给北燕无能又贪财的九王爷。这也就罢了!偏生王爷还养着一群侧妃姨娘,有事没事就爱逗她玩,今天闹鬼,明天下毒,后天流产林陌染怒摔!不在沉默中装白莲花,就在沉默中爆发!且看她如何三招逆袭成宠妃治渣男,要对症下药丧...
nbpnbpnbpnbp你们见过那本书的主角,不会魔法武术,唯一会的魔法,是呕吐术,腹泻术。主角的坐骑还是一个赤裸的大叔,大叔还有尾巴,尾巴是,电动按摩棒,插菊花上,主角没事摇两下,女猪脚还不喜欢男猪脚,喜欢另一个大叔反正,女猪脚就是个摆设,男猪脚就是个背景,被虐得最惨的就是男猪脚了,然后女猪脚喜欢的大叔,叫阿西西教授,阿西西教授的战斗装是,全身脱光,穿白内裤上,主角的管家是个暴露狂,喜欢扣鼻屎,主角的师父,是一个剑圣,侏儒剑圣,把一黑妹肚子搞大然后勒索主角钱跑的家伙,然后主角的宠物,是一只史莱姆,绝招是钻人菊花里面!然后膨胀!!nbpnbpnbpnbp玛法幻想曲,看这本书的人,请把你的下限节操丢掉!...
父亲受重伤,母亲下落不明,一个个重担都落在了古天的身上,前方有无数的困难,那又何妨,我要打破命运的束缚,傲视整个天地,唯我独尊。...
天性狡狯的少女,也有上当的一天,竟然被骗到荒原邪派。不过不要紧,到哪里都能偷鸡摸狗,混得如鱼得水。没有法宝,有手脚。没有强大的后台,有手脚。天生我材必有用,无用只是未到有用时。可是,到底是被谁愚弄?谁能告诉我,我到底是人,是鬼,还是鬼也罢,灵也罢,请看我藐视天下的眼神七魄三魂我全都要炼就,燕雀...
带着一份先知先觉穿越到了‘诛仙’的世界,一晃八九年的时间过去了,剧情也终于开始了。利用自身的优势,让普智不忍心杀自己。利用性格的优势,让道玄真人为之钦佩。利用记忆的优势,顺利的呆在祖师祠堂。利用人格的魅力,让万剑一对自己刮目相看。前世今生,无剑无我,白衣似雪,万剑归一。我是万剑一的徒弟,同时也是那个人唯一的转世。...
一场宿醉,李阔回到了6年前。所有的遗憾,都还来得及弥补。而这是一个平行世界,文艺作品在宋末后变了个样。没有四大名著,也没有近代现代那出类拔萃的作品重活的李阔,从小说开始,一步步走上文豪道路。当然,有时间机会,他也不介意把另一时空的好电影电视剧拿来惊艳一下歌曲随便唱上两首留下经典这是最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