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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就这样不缺吃喝的过了几天,倒也惬意,这天早上刚收集完露水从林中归来,走到之前埋葬艾伯特的地方忽然想起来,自己还答应给他做个十字架墓碑呢,这些天都给忘了,既然今天想起来了,所性就现在做吧,别让这死鬼惦记自己,被鬼惦记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林风找来两根手臂粗细的树干,把较短的那一根从中间劈成两半,然后把横截面用刀刮的光滑,在上面刻下了艾伯特·R·米勒的全名,还有生卒年1950——1995。
这也算是了却了这个家伙的夙愿吧,或许这个家伙是这次空难中除了查克以外唯一一个留有全尸还有坟墓的人了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啊,其他人可能早就成了鱼的粪便被排泄出去了吧。
林风又在坟墓旁边插了两朵野花,还在原地叨咕了一阵上帝保佑你之类的话语,也算是祭奠了一下。
离开这里,来到海边,看着翻滚的海浪,林风颇有兴致的坐在礁石上拿出吉他开始弹唱起来。
“如果大海能够,唤回曾经的爱,就让我用一生等待,如果深情往事,你已不再留恋,就让它随风飘远......”
迎着海风,林风放声高歌,但是海浪的声音更大,他的歌声估计也就自己才能听见,这是自己第一次对着大海唱《大海》,感觉非常不错,连续唱了三遍,才因为嗓子有些受不了了才停下来。
然后抱着吉他盯着海面怔怔的发呆,一直到下午太阳西斜,林风才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连饭都没吃,就这么一直坐到了晚上,看来自己现在真是孤独寂寞了啊,这才几天啊,就已经这样了,还有一年的时间等着自己呢,得找点事情做啊。
林风回到山洞,生起火堆,煮了两个大螃蟹,这是昨天刚抓的,偶尔也要换换口味,总不能天天吃熏鱼吧。
吃完东西,林风就开始规划自己之后一年需要做的事情,不然自己真的会疯掉的。
第一,每天早上起来收集露水,大约需要一个小时。
第二,砍伐做木筏的木头,每天三根,木头需要提前晾晒,所以要早点就砍好。
第三,每天下海一次,就算捕不到鱼,也可以找找沉船宝藏啥的。
第四,每天大声朗读牛津字典三页,总共有八百多页,一年也就读完了,至于能记住多少,就看天意了,有一点好处就是,自己现在拥有查克的记忆,学这些东西比自己学汉语还简单。
第五,每天晚上唱三首歌,保持自己的乐感。
第六,每天早上起来练习格斗,格斗之前还要进行五公里海滩越野,最好明天就做一个道具人,对着打就好了,一年以后至少得打死一棵树吧。
想了半天,林风就先决定每天都要做这六件事,至少有个规划不至于自己整天无所事事然后疯掉吧。
将这六件事都用没有燃烧完的黑炭记录在离婚协议书的背面,以作参考。
然后就躺在床上开始想念自己的女人们,“这次回去一定要去看看可爱的莎莎。”
想着想着就渐渐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林风气床居然发现自己居然梦YI了,这可是好久好久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了,自己有那么多的红颜知己居然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样林风恨不得马上结束任务回去好好宠幸一下自己的爱妃们。
摇了摇头摆脱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开始执行今天的作息时间表,收集完露水回来先是在海滩上进行五公里的越野,在海里跑步的感觉还蛮不错的,虽然阻力更大了,但是跑起来无拘无束非常畅快,也不知道跑没跑五公里,反正累了就开始打拳。
咏春、马伽术,擒敌拳尽数往一棵绑着十几层叶子的树身上招呼,直打的树身颤动不已,到最后林风累的瘫倒在沙滩上,等休息好了就去做早中饭,所谓的早中饭就是早饭和中饭二合一了,做好的时候也就十点多钟,正好是在早饭和中饭只间,索性就一顿饭吃饱就行,在荒郊野外的也没那么多讲究,能吃饱就不错了。
吃完饭出了山洞在沙滩的阴凉处躺着睡了一觉,起来也不管几点了,就径直朝海中奔去,一头扎进去,就开始寻找今天的猎物了,寻寻觅觅,终于在一处岩石的夹缝中发现了一只大龙虾,瞅准机会一鱼叉下去扎个正着,龙虾在鱼叉上挣扎了没几下就不动了,林风把它收入空间继续搜寻。
忽然,在刚刚龙虾栖息的地方发现了一抹亮光,好像是一枚金币,这让林风十分的兴奋,连忙把手伸进缝隙一捞顿时三枚金币出现在了林风的手中,在水中视线不好,所以直接收入了空间,打算在岸上再仔细的看看到底是什么金币。
今天意外收获了三枚金币,所以林风决定提前回去了,不仔细看看那三枚金币实在是有些心痒难耐啊,于是直接浮出水面准备打道回府了。
快速游到岸边,林风坐在沙滩上直接从空间中取出了三枚金币,仔细看了看上面的纹路,只见一面是一个女人拿着根棍子模样的东西,另一面则是一只形状怪异的鸟,三枚都是一样的纹路,估计是米国某一历史时期铸造的金币,要是比较稀有的话用该比较值钱。
林风对着东西也没什么研究,查克的记忆中同样也没有,只能以后回到米国找人鉴定一下了。
兴奋了一会儿后,林风才想到自己这是在任务世界呢,就算有一个亿也带不回去啊,霎时间有些意兴阑珊,索性回到林子里砍树去了,顺便可以发泄一下心中的郁闷。
砍累了的林风靠着一棵树正在休息,看到眼前的藤蔓被海风吹得摇摇晃晃,顿时脑中灵光一闪,
“我可以做一个吊床啊,白天的时候往这个树上一挂,就可以在这里享受海风的吹拂了,想一想就觉得美妙。”
想到就做,这也是在这个岛上林风新培养出来的习惯,在这里能想到一件看可以做的有点意思的事情真是不多,所以但凡有一点意思的事情林风都会乐此不疲的去做的。
先从树干上截取了两截手臂粗细的大概八十公分长的木棍,然后分别吊在两棵距离三米远的树上,再从空间里取出绳子,先是用刀割了九段三米长的绳子,再把两根木棍用刚刚割的绳子连起来,然后在九根绳子之间再横着绑上绳子,每个连接处都打上结,然后每隔十厘米就绑一根,足足绑了三十根。
就在太阳快要落下海平面的时候,林风才终于完成了这个吊床,刚刚弄好,林风立马跳上去试了试,完全经得住自己,只是绳结有点硌得慌,看来以后睡的时候得铺一点树叶才行。
主要内容情趣翻翻,气势破天!主要目地性灵交融,慧心一笑!没有我想不到,只有您看不到。欢迎加入自爆眼球的奇幻之旅!…附(流血的公告)有人问我,文文里的人物为什么没用人名?…写神魔易,写人难!…尽量避开‘人’这个字…这是宇宙的中心,神与魔的地界。为什么一定必须写人?不写人就不能成书么?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等废材就一定能逆天成神,升级成功主宰宇宙?其实这都是(封神榜,西游记)以及我不想说的那些文文,禁锢荼毒了我们的思想!反观史今,能有几本文文,是纯粹书写,神魔妖怪的?总会把人,这东东弄进去横插成主角!总之已经达到无人不成书的境地!无人就不行的套路!人这东东似乎已经真的狂妄到,可以主宰宇宙万物的境地了!哥哥文章心里滴血,脑中无语!看来写人易,写神魔难了!我也终于明白(哈利波特)为什么,曾经被封杀了几十年!因为人是惯性思维的东东,都是人云亦云的家伙。人类的创新意识,还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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