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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十二区分局,你看不到普通警局里那种常见的混乱局面。
差不多七年前,我们当时正在调查“暗夜圣徒”
的案子。
有一个人穿着防风夹克,带着一支短枪,走进了这里。
他把枪揣在怀里,像在保护一个婴儿不受冷风吹拂,他走到接待处的警员面前,把夹克的拉链拉下来,把枪口抵在警员的下巴上。
那个警员名叫杰克·兰欣,只有二十八岁,当时正在写报告。
据说,这个带着短枪的年轻人笑了笑,一枪就崩烂了杰克·兰欣的脸,而他到底姓什名谁直到现在都还是个谜。
从那以后,这家警局的警员就待在了十五厘米厚的防弹玻璃后面与公众打交道,相互之间的交谈通过对讲机进行,那声音听起来像是从月球上传来的信号。
来投诉的人、来报案的受害者也会和警察一起在公共区域来回走动,但一旦你踏过了十厘米厚的铁门,铁门的电子锁自动上锁以后,你就像是来到了一片荒漠。
犯人被关在楼下的封闭区,无论什么理由,都绝对不能踏上楼梯半步。
在楼上,缺少了警局常见的那种熙熙攘攘,让人感觉有点像是在某个保险公司。
警员的办公桌在公开区域,可以通往其他的办公室,上了级别的警官的办公室则靠着后面的墙壁。
在其中的一间大办公室里,我找到了利昂内尔·肯尼利。
我们自从“暗夜圣徒”
的案子结束后,就没怎么见过面了。
他说:“你这个家伙。”
他掐灭了手里的香烟,拍着我的后背。
利昂内尔·肯尼利是那种正常人都会讨厌的警察。
他说话粗鲁、固执沉闷、自私自利,还是个毫不掩饰的种族主义者。
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良知,但我喜欢他,因为他很纯粹,不虚伪做作,也不会主动认错,他是警察中的警察,一辈子都献给了外面这个三教九流的世界。
他能一眼认出街上的地痞流氓,就像一条狗,只要把鼻子伸到微风中,就能嗅出最细微的气味。
在调查“暗夜圣徒”
案子期间,每当我想找到什么人的时候,我都会求助于他,而他也绝对不会犹豫推托。
他会从各种场馆会所里把嫌疑人揪出来,或是凌晨四点跑到格雷斯大街的贫民区去捶门,只有在那个时候,警察才能在那里安全走动。
有一两次我看到他一米九的大个子使劲地捶着门,门板都已经弯曲变形了。
“是谁啊?”
“快点开门,泰伦,我是你他妈的神仙姐姐。”
我们一起回忆着往事,他告诉了我关于莫里斯·杜德利的近况。
虽然我已经听其他人说过了,但我并没有打断他的话。
莫里斯是个二百五十斤的大胖子,一个杀人凶手,一个无赖浑蛋,现在在鲁德亚德监狱,居然钻研起了《圣经》,还即将被授予牧师的职位。
“这事把‘暗夜圣徒’组织的头目哈鲁坎气得要死,他说,他连话都不同莫里斯说了,你想象的出来吗?”
“谁说没有重新做人这回事呢?”
这句话让我们俩都觉得很好笑。
也许,我们都想起了莫里斯曾经犯下的血腥罪行,他用菜刀杀死了一个女人,还在她的胳膊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警局办案的警察说,他连自己的名字都写错了,不过,这也有可能只是个滑稽的传闻罢了。
“你是路过我这里呢,还是怎样?”
肯尼利终于问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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