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蜀都基地,人口虽然已不足和平年代时的百分之一,加起来,估计也就跟西南地区,一个普通小镇的人口相近。
一般人要想找到这个地方,无疑是很困难的。
但是,如果换成了嗅觉敏锐的丧尸的话,就容易的多了。
二三十万人的基地,混杂了多少人类的血肉味,这对它们来说,就好像毒瘾患者闻到了毒品...
如果说狗的嗅觉是普通人的1200倍,能够嗅到好几百米以外的人类的味道,再加上顺着寒风吹来的气味,它甚至能够闻到一二公里以外的气味的话。
那么嗅觉要更胜一筹的丧尸,能够闻道的气味就更远了。
根据叶倾上一世,得到的那些科学院的专家博士得出的结论,普通的初期丧尸嗅觉已经超越了人类百倍,而达到一阶的丧尸则超越了五百倍,至于二阶丧尸的嗅觉更是达到了上万倍之巨。
别说单单的一二公里,就是一二十公里,只要有口风飘过来,丧尸都能闻到。
只要有一两只二阶丧尸引导,那么,后果可想而知。
若非眼下正值寒冬,人类体内的新陈代谢减缓,气味变淡了。
换成炙热的夏暑,那四处飘散的血肉味,估计基地每天都要迎来一波又一波的丧尸....
随着整个基地回荡着刺耳的警报声,近乎所有的士兵都开始集结起来,而一部分拥有着基地通行证的幸存者,也听从军队号令,陆续集结。
这些士兵虽然行动迅速,但是眼眸中,还是不自觉的露出了恐惧。
其中,有很多人心中是想要逃避的,但是,他们深知,那只是无用之功,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他们迟早有一天还是要面临丧尸的。
况且,每一个士兵都有着共同的信念,共同的使命,那就是保家卫国!
而国家有难的时候,他们又怎能退缩呢?
而且,对于很多士兵来说,不管是父母还是子女,都在等着他们保护,他们身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父亲,儿子,又如何能够退缩!
所以,哪怕再惧怕那些恶心而恐怖的丧尸,再惧怕死亡,他们也必须要激起内心的血气,勇武,扛着枪,冲在战线的最前方!
当然,有慷慨赴义精神的士兵,自然也有贪生怕死的幸存者。
就在尖锐的警报声响彻的一瞬间,原本在五区聚拢在散集市的幸存者们顿时一哄而散,无不都迅速撤退,惊慌失措的朝着基地给他们安排的住所跑去。
整个基地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人心惶惶的。
叶倾几人自然不会将眼神浪费在这些贪生怕死之图身上,在军队动令集结的下一刻,叶倾就带着纪幽三人即刻赶到大厅之外的广场上。
虽然她刚加入蜀都基地,她甚至还没有拿到基地军队的军服,根本没有必要成为第一批跟丧尸战斗的士兵,冲到最前锋。
大学期间易薄情是女生爱慕的大校草,他宠初恋至极,可后来因为车祸忘记了初恋。工作后,他是易氏集团的总裁,对身边女人都不感兴趣。直到认识了她。某日清晨,总统套房里传出女人的尖叫你是谁?不准碰我。男子妖孽一笑亲爱的,你说我是谁?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你哪里都逃不去!...
本书简介他是几万年前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的孙子!他有一对不负责任,刚刚生下他,就离他而去的父母!他一出生便是花果山最强势力水帘洞的一洞之主!为了花果山猴爷爷猴奶奶们,仅仅八岁的他便一个人踏上了艰险无比的东胜神洲大陆拜师之路!四年间,没有金钱,他靠卖着自己的劳力来养活自己,艰难时,甚至需要乞讨度日!实力弱小,被一些实力强大的修炼者欺凌,不敢言声没有丹药,天赋普通的他,实力久久没有进步,徘徊在原地!没有势力庇护,他不断地流离失所,徘徊在生死之间!没有武器,赤手空拳的他难以在同等实力的修炼者中获胜。为此,他总共加入了足足三百五十九个大陆门派!而就在他最危险困难的时候,他父亲留下的一块挂饰碰一下,碎裂了,露出了一个闪烁着金光的太极盘?他名叫孙觉缘,这是一个书写他的传奇的故事!...
话说我们前世无缘,于是我们又约定今生。可是命运啊,命运,你怎会又将我们变成师生,还不许我们在一起。。。。爱情就这样一再的被摧毁,可是不管怎样,现在的我们都一定我为幸福向前冲为理想而奋斗。。。。未来是我们的,不会再由天注定,所以笑一笑,要勇敢的走下去。...
我只因在上班的路上捡到一张刚发行的土豪金版的毛爷爷,便悲催的遇鬼了!但好在这只鬼帅的惨绝人寰,我正得瑟自己捡到宝时,他却阴森森伏在我耳边说,千年前我害死了他的心上人秋蝶,还吃了他的肉喝了他的血,将他尸骨封印在古井,千年不得转世投胎。现在,千年已到,封印已废,他萧莜白自由了!萧莜白季小凡,你想好怎么死了吗?我大大侠,不不是,是鬼大哥,我是冤枉的!每天1130更新,不定时会双更哦。...
她是惊才绝艳的新新人类,她是人人唾弃的将军之女。当新人之魂,穿越到花痴王妃身上。旧日羞辱她之人,还之。今日祸害她之人,杀之。他,君临四海,风华绝代!一眼识破世人嘲笑的草包。此生,只为她踏碎天下!天上地下,为她独尊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睡着美人秒着敌?天天装逼又升级?神秘暴力很无敌?没错,都没错,人对事对时间也对,但是地点错了!(卷一至六迷途之狼篇)我叫杜兰德,在这个异界,我暗中把控世界的脉搏,执掌黑暗的权柄,探索世界的奥秘。但没人知道,我其实只想找到回家的路,而为此我会不惜一切。我是杜兰德,一个迷路的战斗法师。我不是迷途的羔羊,我是迷途之狼!(卷七始矮人战争篇)我叫刀魂,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我确实是杜兰德那家伙的分身,也是他对付矮人的武器。那家伙明明没我帅没我有魅力,凭什么大显身手的都是他?哼,且看这位面战争终将由谁结束,这世界终将以谁为尊!我是刀魂,我(杜兰德行了淘气够了可以闭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