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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汐和白团赶往陈家村,一路风餐露宿,除却必要的下榻,白团大多变成狐狸窝在宋汐怀里。
一到城镇,白团的懒癌不治而愈。
它在进城之前,便化作人形,装作正常人的样子。
一旦上桌,必不顾宋汐冷眼,点一大桌子好菜。
这日,两人进入城镇,打算在一家客栈稍作休息,宋汐的屁股还没落座,白团便扯着大嗓门子嚷开了,“小二,把你们这儿的招牌菜都端上来,小爷饿死了!”
瞧,点得这叫一个顺溜!
宋汐咬牙切齿道:“我们还要赶路。”
敢情不是他付钱,更无法直视的是他的吃相,每次都跟饿了八百年一样,丢不丢人。
虽说他的容貌提升了好几个档次,一吃饭,宋汐就觉得什么美感都没了。
白团回她一个八颗牙齿的笑容,“放心,我会准时吃完,绝不会耽误你赶路。”
可她不想每次吃饭都被人当耍猴似得看呀!
宋汐道:“不要每次吃饭都跟饿死鬼投胎似得,只要你稍微斯文一点。”
白团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天真道:“可你不是急着赶路吗?”
宋汐咬牙道:“不差这点儿功夫。”
睡觉都能省就省了,还在乎这点儿吃饭的功夫?
得偿所愿的白团分外合作,“听你的。”
等上菜的这段时间,白团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地抿着茶水。
别说,这家伙吃东西跟龙卷风似得,喝水倒是很斯文。
殊不知白团心里默默吐槽:这破客栈的茶水又苦又涩,若不是待会儿开荤要润喉,老子才懒得喝呢!
此时,因他摘下了面纱,引得周围的人都争相往这边看。
宋汐是看惯这张脸了,但在这边陲小镇里,对这些没见过世面的老百姓而言,白团的容貌,怕是天人之姿了。
惊叹的,羡慕的,如痴如醉者比比皆是。
小镇里来了个天仙般的美人,一传十十传百,不一会儿功夫,客栈里便挤满了人,门槛都快挤破了。
享受着这么多人的注目礼,白团却跟没事儿人似得。
不过,宋汐总觉得他跟从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懵懂相比,如今的泰然自若更像是有恃无恐。
不得不说,他不说话的时候,还是很美的,与从前相比,真的变化好大。
宋汐就问了,“我记得你从前不是长这样啊!”
“美吧!”
白团得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脸,“从前是因为先天不足,故而长的不太好看,脑子也不怎么灵光。
这些年,我哥啥也没干,尽想法子帮我补元气了。
元气足了,我的身体自然朝着本来面目生长了。
这才是我本来的样子。”
宋汐笑着点头,“也是,从前见了你哥,总以为你是捡来的。
如今见你,倒有几分阿寻的神韵,确是亲兄弟无疑。”
她笑他从前长得丑,白团也不生气,反而对着她抛了个媚眼,“那你有没有被我迷到?”
宋汐正在喝水,闻言,一口茶水差点儿没把她给呛死。
白团见她咳得厉害,忙不迭给她拍背,半是心疼半是责备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喝个茶也能呛成这样。”
宋汐缓过气来,狠狠瞪了他一眼。
白团却理解成暗送秋波,害羞一笑道:“宋汐,你说,以我如今的姿色能不能成为你的小相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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