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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第3页)

莫炀侧着身,背对着店员,面对着她。

她实话实说:“……没有溜,就是时间不早了,我就想回家。”

他深邃的目光看着她,“那为什么不回家?”

“我……”

她也说不出口。

从来她就因为和莫炀家的条件悬殊觉得自卑,现在又碰上那些家长里短,她更说不出口。

莫炀睨了她一眼,见她似乎根本不想多说的样子索性也不再多问。

“走。”

“去哪儿呀?”

她软软糯糯的声音,尾音微微上扬,听起来就像那个饭团般可口。

莫炀心里酥了一下,他重新戴上口罩,压着声说:“带你去吃好吃的。”

便利店吧台旁边摆放着好些报刊杂志,其中最显眼的封面人物非莫炀莫属。

正在值班的女店员懒懒地抬头看了眼,心说这戴口罩的男人看起来挺帅。

但人戴着口罩这副冷冷的样子,又看他拉着一个女孩子的手。

果然啊,帅哥都是属于别人的。

这个便利店就在林馥馥家不远处,而林馥馥的家则在烽市最有名的烽市一中旁边。

每年烽市一中都要输出大量人才,烽中考上清华的考上北大的考上复旦的人不计其数,所以也有烽市的人说,能在烽市一中读书基本上离名校已经不远了。

更别提这附近还有烽市一小,烽市外国语学校。

所以,林馥馥的家是名副其实学区房。

当年林爸没钱买房,二十多岁要讨老婆,于是在烽市的郊区买下这么一块地基,用来自建。

可人的运气真是说来就来,毫无道理。

就在林爸买下这块地基的第二年,这附近一带被市采纳为教育重点项目。

原来老旧的烽市一小,烽市一中和烽市第一高中都齐刷刷在这里重新拔地而起,后续著名富家子弟的外国语学校也跟着搬迁了过来。

就这样,一年之间,林爸买的这块地皮翻了不止十倍。

林家也借着这股东风,顺便做起了小买卖,这些年开早餐店开便利店开奶茶店等,都是赚学生党的钱。

莫炀说要带林馥馥去吃好吃的,其实就在这附近十分著名的小吃街。

夏日夜里十二点,现在也刚好在暑假的尾巴,小吃街的人气不减。

林馥馥上学时期就经常在这附近吃小吃的,所以熟门熟路。

倒是莫炀,他却很少来这种地方。

“你以前经常来这儿?”

莫炀带着口罩,声音更显低沉。

林馥馥点点头,说:“我哥狐朋狗友多,我小时候喜欢在他屁股后面蹭吃蹭喝。”

“这附近有什么店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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