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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了下来,凑近一瞧,发现是一部名字叫《康乃馨之恋》的小说手稿。
屋顶的玻璃吊灯,以及餐桌上的烛光照在小说上,太弱的光线使我难以辨清这部似曾相识的小说上的字迹,这个时候,在这种气氛下要我看这种东西,不是扯淡吗?
我让她们把古恒押进来。
门吱嘎一声,古恒被带了进来,他已被女人的高跟鞋踢得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但仍然试图保持一贯的冷漠高傲,他还真能做到神色不惊呢!
待他坐下之后,押他的三个人退了出去。
将这沓稿子放入礼品匣子里,我往他坐的方向一推,一副不屑于看的神态。
当我满怀憎恶的眼光扫向他时,我感到我错了,在刚发生那场巨变之后,仅仅过了十多分钟,重新看见古恒,我非常仔细地打量他,不知为什么,我反而没有出事前那么深恶痛绝。
我明白他终于成功地破坏了我们的组织,自杀式地成功了,什么动机,我却至今不知道。
“你不看也行,你也不用看,你完完全全是按照你的小说来生活的。”
“我的小说?”
当然是你的小说。
他边说,边从匣子里拿起一大沓纸片,身体和靠椅一起稍稍离开桌子,掏出打火机,吧嗒一声响,淡绿色的火苗一下腾起。
等我醒过神来,已晚了,火焰,像个猛兽,吞噬着他手中的纸片。
我跌在椅子上,蒙了,只能看着一页页变成灰烬的小说卷曲着在风中飞舞。
他嘴里念念有词:只有烧了它,才会使你完全清醒过来。
你瞧,他们不过是幻影,他们根本不存在,一个个全是你杜撰出来的。
哭声、叫声、呼救声从正在舞蹈的火焰中传出,围绕着我。
一种锥心彻骨的痛楚,使我离座站起,企图夺回剩下的最后几页尚在匣子里的手稿,但他一把抓在了手里,接上一张快燃尽的纸,火苗立即拥抱住了手稿,而掉在地上灰烬中的残骸,还在继续冒着烟燃烧。
早该结束了。
的确应当这样。
我的手稿早丢失了,那个放小说的抽屉里只有两根枯干发黑的肉骨头,半张纸片也没有。
我忘了小说叫什么名字。
内容呢?我的老天,我更无法追记!
整整一年的时间竟然白费。
当时,这件事使我筋疲力尽。
而我本人并未在小说中,无法中断别人的表演,又未在小说之上,不能去拉线落下帷幕。
如果我是那个我,我会千谢万谢地说声拜拜!
再见!
但不是,我真是尴尬极了!
古恒,闹剧该结束了!
你不觉得你的行为很可笑吗?而且这无法挽救你,五分钟之后,你就会比死还难受。
我说,“现实比我的小说走得远,你我都是过时之人,然而你比我更过时,你偷去了我的小说,你死死抓住我的小说不放,认为一切根源都在小说上。
告诉你,我当初写小说时,根本不懂得这个世界,我忘了所有的情节,甚至忘了是我写的。”
“从写到被写,是个简单的转换,”
他从容地坐了下来,眼睛俯视他的杰作:一堆纸片变成气息奄奄的灰烬,轻烟还在冉冉上升。
他隔一分钟就啃一下手指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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