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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郎骑竹马来
我眼睁睁瞧着他又扭捏羞涩了一回,他本来低着的头却忽然扬起来,一双桃花眼真诚又热烈:“十三,我帮了你那么多,下次我能去昆仑山找你吗?”
我望了他半晌,怅然道:“只要你不怕被我二师兄打死,想去便去罢。”
他一脸瞧得出来的开心。
拿了五敛子我便马不停蹄的跑到凡间的雁骅洞,那里藏着我凡间夫君的肉身。
我叫他夫君,他却从来没娶过我,也没说要娶我。
没了师父,我只是甚想守着他。
在凡间的时候,我有个俗不可耐的名字,唤作七红的。
怎么念怎么像花楼里红唇烈焰身段可人的卖唱女子。
我略略懂事跟着隔壁私塾的教书先生学了几个字之后便私自做主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弃红,父亲大人没说什么,只是小家碧玉的娘亲日日跟我唠叨,姑娘家家的名字里带个弃字不好……
那时谁会听她的呢?
因着小时候身体瘦弱多病经常咳的不堪,娘亲每次唠叨我的时候我必然会以一段巨咳作为无言的拒绝。
久而久之,竟练成一手咳嗽的绝技,娘亲一唠叨,我便开始咳嗽,动辄把脸憋的通红,好像下一刻就能背气死去。
如此了几番,娘亲也唠叨的少了,我便可以不用再这样如此卖命的咳。
然而娘亲她真正同意我改掉七红这个俗气的名字是在看到隔壁私塾的阿毛之后。
阿毛其实长得很俊秀,那时候十二三岁罢,便有一双招人的杏仁眼,眼角上挑半抿唇峰,一双手筋节分明,是我们那个镇上最聪明也最耐看的男孩子了,可他的名字偏偏叫阿毛。
娘亲见了这个阿毛曾半晌不语,最后与我说真是可惜了这个好孩子。
默认了我改名弃红。
那时候还没有看许许多多的话本子,不知道这阿毛是不是有许多的故事。
只是在隔壁私塾上课的时候,夫子曾讲过一个故事,那个故事里说有一个女人先是做了二次的寡妇,又被狼吃去了儿子的,那个故事里剥毛豆的被狼吃去的儿子便唤作阿毛。
我们全私塾的人便不在再唤他林之卿,大大小小的孩子都唤他阿毛。
林之卿是他的大名。
忘了说说我识字的这个私塾,这个私塾不大,只有二十多个孩子,是附近方圆五里的唯一读书的地方,倒不是人家少,只是住的退隐的大官与富豪多些。
他们动辄自己请德高望重的夫子来,动辄用马车送孩子去远一些的学府去,简而言之,这私塾是夫子专门开了来给我们这些维持生计而已的小户人家孩子识字的地方。
这二十多个孩子里,仅有着我一个女孩子。
倒不是我凡间的爹娘多么开明,尽管女娃去读书识字在神仙辈儿里看来是所谓的必须。
阿爹阿娘肯送我去读书还有个神奇的故事,说是有一年一个眉清目秀仙风道骨的道士来我家借宿时见我缠着他问他看的书,便对我爹娘说我慧根不浅,让他们送我去识字,那样还能有个一品夫人什么的当当。
许是我爹娘对修道之人多半虔诚,许是一品夫人什么的真的对我们这种穷家僻壤来说是个诱惑,爹娘便送我去了这个私塾,反正道士说是识字嘛,又没说请夫子,能省钱还能混个一品夫人自然是最好的。
于是日日我都被爹爹送去读书,又在傍晚的时候被他接回家去。
爹娘自是不放心我一个女娃混迹于男孩子的私塾,每天都要嘱咐我洁身自好保持距离女子无过露面即过……边说边给我套上一层又一层的衣服,致使一段时间里我的同窗们都笑我又胖又笨拙。
那么神奇的混了两三年之后,我还是成功的和同窗打成一片,就差打架滚泥巴没有参与进去了。
因着那道士一句一品夫人,合私塾的同窗都对我颇为敬重,爹爹见我这两年也乖也没有惹什么事受什么伤便渐渐的放宽了对我的管束,不再日日来接我送我,娘亲也意外开明许多,那几****便玩的更开心。
在那个私塾厮混的时候我认识了阿毛。
春初某一日罢,风和日丽的,我刚刚换下厚重的难以自持的棉服,穿着一套崭新的黄裙子,那黄色有点像迎春将开。
娘亲亲力亲为的与我扎了个随倭坠的头发,没配什么首饰,只在脖子间带了一块绿萤石,娘亲不敢把她的漂亮的首饰给我带,她可不觉得我有表面上那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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