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叶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章 不死的由来(第1页)

在3000年前,那时的森隐部落极为强盛繁荣,这都是因为他们有一位强大且领导能力非凡的族长。

后来加入这个部落的大多数人也是被这位族长的声誉吸引而来的。

这位族长甚至还引起了当时一个空前强大的部落族长的关注,对方在临终之际前来找到森隐部落的族长,想让他去自己的部落担任族长,但他舍不得自己的族人所以回绝了对方。

后来,这位族长年事渐高,身体越来越虚弱。

部落中的战士们于心不忍,纷纷出发去寻找为这个领袖续命的办法。

在战士们的不懈努力下,他们终于找到了一颗神兽白虎的牙齿。

这颗牙齿具有割开命书的能力,他们将其带回部落献给了这位族长。

后来,族长便用这颗牙齿将自己的命书横切成两截将其拼接起来,大大的增加了命书厚度,从而延长了自己的寿命,继续带领森隐部落走向繁荣。

不知过了多久,部落中他所熟悉的人逐渐离世,只有他一直活着。

他太过仁慈,所以用同样的方式将其余的族人变成和他一样的不死之人。

又过了很久,他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然而却因为活得太久,对死亡的恐惧令他产生了一个念头。

他试图忘记这个念头,可对死亡的恐惧终究还是战胜了他的仁慈。

于是,他秘密召集一些人,将他们的命书切割,融入自己的命书内。

刚开始时,族人们对此并没有不满,因为他是族长,是部落繁荣的关键。

在一次次的纵容下,他开始变本加厉。

不过,因为这个原因,部落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新鲜血液注入。

他开始为此苦恼,于是鼓励生育。

族人们再次响应他的命令,却又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人口太多,无法获取到足够的食物。

迫于无奈,他让族人们以孩童为食,一些跟他一样的不死中,有人实在是不忍心选择绝食等死,可是却没能死去,反而让对方发现不死是不需要进食的。

在一番考虑过后,他将这件事告诉了族长,为了让更多人活下来,族长就把整个部落都变成了不死人,但由于命书被切割,这些人无法再使用命书的能力。

这导致他们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于是,就有人提出了通过不断繁殖来进行献祭仪式。

久而久之,那些异兽也熟悉了仪式进行时骨哨发出的声音。

在那之后,部落中每天要做的就剩下了繁殖,女人因此沦为工具。

后来,有人逃出部落,不死的秘密便从这些人的口中被外界知道。

部落外陆续来了很多人,为了加以区分,切割命书的人便自称为不死。

其中,有一个来自炎阳部落的战士听闻这件事后也来到了这个部落,并在这里生活了很久。

他在这里与另外一位女子生下了一个男孩,却不忍心让这个孩子被带去进行那种仪式,于是,他找来之前部落的同伴将孩子带回去抚养。

后来,男孩长大娶妻,原本生活幸福美满,却因为妻子的命书即将耗尽,再次回到这个部落,成为了不死。

他的父亲在见到他成为不死后幡然醒悟,而男子因自己的妻子被族长玷污心生仇恨。

很快,两人便找到了一群同样想要推翻部落的不死,这两人正是不死一八九与不死一九四。

故事讲完时已是深夜,那名女童早就已经躺在木床上沉沉睡去,治仁听完陷入了沉思。

木屋中安静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他打破沉默,盯着妇人的眼睛问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告诉我这些事需要我做什么?”

热门小说推荐
崛起美洲1620

崛起美洲1620

十三香掠夺土鳖‘白皮’经济!渔船发动机可以掌控加勒比海航道!‘洗衣粉油条’风靡贵族圈,‘黑心棉’倾销欧陆!‘保护伞’公司成立,什么狗屁的东西印度公司全都歇菜!让山寨产品,在1620年焕发光彩,见证一个帝国的崛起吧!...

流云剑

流云剑

杀手,是黑暗中的皇帝,是阳光下的臭虫。熊储曾经是奴隶,后来是杀手。但他既不想当皇帝,更不想当臭虫。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把剑。手中有剑,心中也有剑。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发现一个问题。手中有剑,心中无剑,那会怎么样?手中无剑,心中有剑,那会怎么样?手中无剑,心中也无剑,又会如何?顺天?逆天?救人?杀人?成为熊储一生的艰难抉择。...

封神之余元

封神之余元

纣王高傲,雄才伟略妲己娇媚,魅惑天下闻仲忠义,九死不悔比干奸猾,争权夺利太上寡言,老谋深算元始华贵,生而人上。准提不顾面皮,渡人西去,只为教派气运接引脸色疾苦,默诵真言,终盼佛教大兴。为你讲述一个不一样的封神世界。余元其实,我只想活下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封神之余元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重生之腹黑长成记

重生之腹黑长成记

她以为就这样死了,埋葬的还有她的爱恨情仇。重生回到了自己六岁母亲离开的原点。这一世她不会再做那个为爱情痴傻的女人,这一世她要为自己而活。...

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

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

文艺版(内有崩坏,慎入)文案一个萧索的身影站在落雪山崖上,墨发青衣美人如玉,宛如一幅上好的水墨画。当你活在一个虚拟的世界里,你会如何?当你活在一个你认为是你创造的虚拟的世界里,你会如何?庄周与蝶,究竟是蝶梦庄周,还是庄周梦蝶?林晨初不清楚,成为自己小说里的人物之后他决定不论自己生活的世纪是虚幻还是真实,都要好好活下去,即使自己是一个终将与主角虐心同归与尽的反派。好吧,现在还是考虑一下究竟是把这篇复仇修真文演成种马文好呢?还是演成种田文好呢?要不演成和一般穿越女一样把古代搅的乱七八糟报复社会文吧?林晨初回头,在冰镜里看到一张无法形容的美脸蛋哈喇子流了一地ˉ﹃ˉ要不然就这么。后场(林晨初你妹的!不是说给我一个虐身虐心的酷毙了帅呆了的深沉形象么?那后三段崩坏的内心世界还有一...

离婚无效之总裁不好惹

离婚无效之总裁不好惹

本文部分章节微欢脱,男主腹黑中的高级黑女主似白实黑,绝对1V1向来不齿下半身异性的天才少女颜有金,有一天她失身了,第二天她闪婚了,第三天她闪离了。谁的人生没有渣?毒舌男挥一挥衣袖,一百块钱都不留给她,还对她说国民老公,你若不服,欢迎来战。离就离呗,还离得如此耻辱,她和他到底有什么冤有什么仇,他要这样对她!狗带!她发誓一定要好好地360度无下限地虐死他,对,她说的他就是那个了一天婚的夫。拟好办公室恋情的报复计划,她扮猪吃老虎,无节操地装作傻白甜来他的心,把他的公司搞垮,再把他整得毛都不剩。只是这莫汉庭也太好骗了吧,他居然对她说如果喜欢,直接拿看上了这个房子,车子送送送!!!看上了那个公司,地皮买买买!!!公司送给她,白给欠条都不用打。怎么回事,别人追女送华衣美钻,豪车豪宅,而他除了送那些,还公司一个一个地送,股票一百万一百万地给,难不成他在追她?真是幸福的傻白甜遇上了土豪金呀,简直高兴滴不要不要的!只是他的东西都是送给假扮丑女的她,真正的她只是他眼中不屑的美艳千金小姐,这可怎么办。他骂她劫财,劫色还劫心,太霸道。她笑说对,姐有狂妄的资本,就这么任性。面对双面娇娃的她,他微微一笑,不再深藏功与名!片段一打开右手的那杯咖啡杯盖,她舒坦地喝了一口,美哒哒的心情令她忍不住矫情,呵暖和,舒服呀!那得瑟的语调钻到某男耳朵里,可真带刺啊!看到了吗?她忽然狡黠一笑,抬手指着咖啡馆的玻璃墙外。在不远处的墙角,坐着一名流浪汉。莫汉庭顺着她的指尖方向,当然看到了。虽说得来费了点功夫,但没喝的这一杯,我宁愿给他,都不给你!颜有金报复性调皮地瞅着他。片段二你灌我一次,我灌你一次,很公平!莫汉庭勾魂魅惑一笑。你是不是还想说,我吻你一次,你就要吻我一次,如此亦很公平?她眉眼一抛,不落下风。当然,你把我的初吻拿走了,我也不能吃亏,你的初夜我就不和你客气了!眸光扫过她娇媚动人的身躯,莫汉庭单方面强势地宣布了他的决定。...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