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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怪的味道从三爷撩开的布帘子里面窜出来,有葱姜蒜末的味道,有动物毛皮的味道,也有人身体和衣物的味道。
除此之外,房间里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奇怪味道,混合着中药的苦涩香甜,闻起来像是烧焦了的羽毛。
至此,名叫三爷的少年眉头皱的更深了,他从大红色的元宝褂的右口袋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扇子在鼻尖扇了扇,有些厌恶的退开了两步,随即想了想,又皱着眉头走进去。
三爷是个有洁癖的人,这一下人们都知道。
他其实是王冕的第三子,原名王屯屯,也是王冕最的子嗣,是正儿八经的王家珠宝店的主人。
因晚来得子,又因其年龄最,王家上下对‘三爷’都是颇为宠爱。
而王屯屯自身也有着有些让人喜爱的根基元素,不但人长得秀气,还颇有才情,读书、作画、诗文都是有些功底的。
而这被称为三爷的王屯屯是个喜欢装扮老成的人,话做事总要凸显一份‘老气横秋’、稳重的味道。
原本大家根据其身份叫其为‘三少爷’,他感觉‘少爷’或者‘屯屯’这样的字眼太过奶油气、少年气,大发雷霆斥责了几句,下人们便集体改口成了‘三爷’。
老成战胜了洁癖的三爷举着精美的扇子在鼻翼间晃动走进屋子,他视线移了移,便见到了卧室之中唯一的活物。
那是一个瘦弱的少年,衣裤破旧,脑袋上缠着绷带,药物的味道正是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而少年所在的房间却像是被刚被大风刮过麦场的房间又脏又乱,古怪的毛皮铁钉随处摆放着,墙角和地面甚至有一摊明显的焦黑在冒着丝丝缕缕的烟尘气,不知道之前摆放着什么东西。
少年人呆呆的看着走进来的三爷一伙儿,双眼无神又茫然,仿佛不多的脑容量无法明白眼前发生的事情。
这人正是吉阿满,那个传中从蛋壳中孵化出来的孩子。
格里菲斯苏醒之前的吉阿满性格温吞,因为主人格并未苏醒,整个人看起来是有些智障而迟钝。
身边的蓝衣厮在他边上耳语了两句,王屯屯眉头微皱了两下,间或瞅了吉阿满一眼,随即释然。
“不要管这个吉……”
王屯屯用扇叶覆在脸上,遮住鼻翼,他伸出另一只手,指着身边的下人们开始布置。
“吉阿满。”
蓝衣厮提醒了一句。
“哦对,对,吉阿马,不用管他,傻子而已……
猎头,你把房间里值钱的东西收拾一下……”
他完这话,环视四周,皱了皱眉头,随即又道:“算了,算了,把这些破烂玩意儿都扔了吧。”
然后便是那被叫做猎头的人‘嘿’的一声应喏。
格里菲斯安静的看着三爷手下的人将吉良万事屋里面的东西一一扫荡着。
王屯屯手里拿着扇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儿,又来到大妖的面前。
“吉阿马对吧,我是王屯屯,初次见面,你叫我三爷就可以了。”
“这吉良万事屋已经被三爷我收了,房子太老,我打算推倒重建,你之前住在这,我给你交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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