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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军的总体战力是远逊于清军的,清军那一万训练有素且战功赫赫的骑兵就是王岚平不敢小视的,就算是对方不占地型之利,但机动能力太强,如果自己贸然出击,不管先调动哪一营的兵力上去,那一万骑兵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将这营人马同大军隔开,再压缩包围,光是这营人自己都能把自己给踩死了。
所以,王岚平决定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击破对方,还是得引他们主动进攻,把对方的骑兵引力火炮的射程,先打乱骑兵的阵角才有一线胜机。
咚咚!
咚咚!
状元军中的战鼓猛然震荡开来,力求在最断的时间内把将士们内心的恐惧驱散。
鼓,乃军中之魂,它能在一瞬间让人忘却生死,同时也将战场上那些惨烈的哀嚎号给掩盖起来,好让将士不被这些声音给吓破了胆。
只见王岚平身后的令旗一摇,前军宋宪的重骑突然一齐高举马刀狂热的呐喊起来。
“啊!”
……
这个旗号是在指示重骑兵立即出击,目标,清军中军防线,直取对方枢纽之处。
三千重甲骑兵狂叫着,意在消除自己内心的胆怯,也在激励身边的同袍,同生共死。
狂叫声声透数里,让人闻之热血翻腾,几千把挥动着的战刀折射出万点金光,晃人眼目,这是一种震慑敌军的必要手段,未战而先诛其心。
“冲击!”
宋宪大喝一声。
状元军重骑营,原为南京卫戍军,当然现在名义上还是,经过王岚平整编过后,实力远胜以往。
四千人马俱是一身重甲,站在前排两千战士装备一杆一丈多长的长矛,站在后排的两千骑兵则是一手持三尺长的斩刀,一手紧握漆成银色的圆木盾,光人身上这身装备就不下五十余斤。
这还是王岚平精简之后的重量,根本不适合长途追击和突袭对方,但防御力的冲击力却是惊人的。
这种兵种一般只在两军陷入苦战难分胜负时使用,目的是用铁墙一般的重骑兵去冲击对方严密的阵容。
以长矛枪撕开一条口子,再配合马刀兵,打乱对方的阵角,而后大军快速推进,一举摧毁敌人防线。
等大军赶上来之后,重骑兵必须快速撤回,要不然非被对方吃掉不可,因为这种兵种太过笨重,只要凭借马的冲击力才能发挥最大的攻击力,一旦停了下来,那马上就成为敌人的活靶子。
而这次王岚平却反其道而行之,也是不得已,要想将张文涣的大军引出来,那就得下血本。
想来想去,也就重骑营能拿得出手了,更重要的是重骑营从整编之后起,就一战未打,满编满员,而其余状元军各营,大多都有折损还没机会得到补充,同时也想借此机会检验一下重骑兵的实战能力,如果不出色,王岚平很可能会取消这重最费钱又没什么实际用途的兵种。
因为他最推崇闪击战,很明显重骑兵不适合这重战法。
嗒嗒嗒!
随着马蹄扬起的阵阵灰尘,四千重甲骑兵震蹄飞奔,在阳光的照耀下。
如一涌金色的滔天巨浪,朝着两里开外的清军中军防线翻腾倾泄而去。
张文涣一见这阵式,不禁眉头一紧,但很快,又转念一笑,干什么?一开战就要拼命?没见过这么打仗的。
也不怕把本折光了,组建一支重骑兵外加训练那至少得几年时间,花钱的银子超过百万,是其他兵种的十倍,拿这支军打头阵,看来王岚平富得流油呀。
其实王岚平穷得很,朝廷这半年来不仅一两银子没拨,连军粮都得他自己筹措,要不是从刘泽清那里发了笔小财,状元军早都散伙了,可刘泽清也就贡献了三百多万两银子,却要养着近六万大军的开支,而且还更新一多半的武器和铠甲,添够粮草,购买军马,钱早都所剩无己了,王岚平还愁着就算扬州之战胜了,状元军只怕也得要饭回江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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