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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我的朋友福尔摩斯表现出从来没有过的良好状态,他精神振奋,身体强壮。
随着他的知名度一天比一天高,到贝克街向他求助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不乏名人。
就算把其中的一两个人的名字以暗示的方式说出来,我也会受到人们的责备,说我不是一个稳重的人。
就如同所有有成就的艺术家为艺术而生存那样,除了霍尔得芮斯公爵一案,福尔摩斯从来不会因为他卓越的功绩而向他的委托人索要很多的钱财。
他的品格是如此清高,有时候甚至可以说成是任性,如果他不认为当事人值得同情,就算那位当事人再有钱势,福尔摩斯也不会接受他的案件。
但是,如果遇到他认为值得同情的当事人,即使那个人是个普通人,他可以在连续几个礼拜里,一心一意、废寝忘食地研究案情,案件越是离奇,就越能激发他的想象、展现他的谋略。
1895年是一个令人难以忘记的年头,因为在这一年里发生了一系列让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为这些案件他付出了很多精力,其中有一件是对红衣主教托斯卡离奇死亡的侦查,这桩案子是依照神圣教皇的特殊指令进行的,福尔摩斯对这件案子的侦破让人拍手叫绝。
还有就是恶名昭著的、养金丝雀的威尔逊终于被捕入狱,伦敦东区从此少了一个祸害。
接下来就是发生在屋得曼李庄园的惨案,一位名叫彼得·加里的船长被离奇杀害。
如果不把这桩案件叙述一下,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案件的记录就不那么完美了。
那年七月的第一个星期,我的朋友福尔摩斯经常不回家,甚至是很长时间见不到他,我心里清楚有桩案子需要他处理。
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曾经有几个衣着俗气、谈吐粗鲁的人来找他,还向我打听关于巴斯尔上尉的事,这让我明白福尔摩斯正用一个假名子在某个地方处理案子。
他曾经用过很多假名,以此来掩人耳目,使人们很难发现他显赫的身份。
在伦敦,他有不下五个临时的住处,而且在那些不同的住处他会使用不同的姓名和不同的职业。
但是,关于他正在调查的案件,他没在我面前提起过,我也没有追问他的习惯。
在我看来,他这次调查的案件与以往的那些比起来有些不一样。
他在吃早餐前就出门了,当我坐在桌前要吃饭时,他大步流星地回来了,头上戴着帽子,腋下夹着一根形状有点像伞的有倒刺的短矛。
我大声说道:“我的上帝!
福尔摩斯,别告诉我你夹着这个东西在伦敦的大街上到处走?”
“我今天早上去了一家肉店。”
“肉店?”
“现在我的肚子饿极了。
亲爱的朋友,早上起来锻炼身体是十分有益的。
但是,你肯定猜不到我做了什么运动,我愿意跟你打赌。”
“其实我懒得猜。”
他低声笑了,在自己的杯子里倒上咖啡。
“如果在刚才,你去阿拉尔代斯肉店的后堂,就能看见一头死猪被挂在天花板上,还在不断地摇摆着,旁边有位穿衬衣的绅士,手里正握着它用力地戳向那头猪。
这个大力士就是我,让我兴奋的是,没费多大劲儿,我把猪戳穿了。
你是否也想试试啊?”
“不!
我不想做那种事。
为什么你要那么做呢?”
“我这么做是想调查屋得曼李庄园的惨案——哦!
霍普金,昨天晚上我就收到了你的电报,我非常愿意与你相见。
手染千军血,脚踏万里骨!我是南边的王,代天牧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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