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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旁边是落地窗和小阳台,这里风景很好,闹中取静,能看到外面一大片竹林。
下午的阳光照进来,落在他卷翘的眼睫毛上,脸庞一层薄薄的金色细绒,鬓角漆黑如墨,衬得皮肤腻白,整个人像天使一样在发光。
蔚蓝的瞳孔颜色因光线变浅,鼻梁高挺,他的嘴角不耐烦地抿着,显然看到一些不合心意的报告。
“修元哥,”
禾暖喊,再俊美的皮囊,他现在也没心思欣赏,顾不得什么客套,他开门见山地问,“你知不知道薛昭……”
戈修元抬起头,打断他的话,“路上堵车?怎么现在才来。”
“嗯是,路上堵车,”
禾暖随口应和,心里乱糟糟一片,“修元哥,我来是想问你……”
戈修元站起身,手搂上他的肩膀:“今天是不是你的生日?”
“是,我……”
“跟我来餐厅。”
禾暖睁大眼睛,餐厅内布置得花团锦簇,长形实木桌一半用鲜花摆出的“生日快乐”
的字样,一半放着蛋糕和榭香阁的菜品。
“哥。”
禾暖回头,戈修元比他高十公分,双手搭在他的肩上,就像把他抱在怀里。
“生日快乐,”
戈修元笑,“先吹蜡烛许愿,再拆礼物。”
禾暖听话地吹灭蜡烛,眼神有点呆,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并没有许愿。
戈修元递给他一方丝绒盒,禾暖小心翼翼地掀开,里面是一款朗格世界时高级腕表,冷厉的银色金属光泽泛出机械化的严肃美感,他吓得赶紧把盒子盖上。
戈修元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用话堵他的嘴:“这款不贵。”
禾暖咽咽口水,“对哥来说不贵,对我来说太贵了。”
单反、aj、笔记本最多也就几万,禾暖还能忐忑地收下,可腕表实在是太贵了。
戈修元的笑容一点点收敛,他从盒中取出腕表,亲手给禾暖带上。
黑色的皮质表带慢慢勒紧,禾暖还是少年的骨架,伶仃细瘦,这款表风格冷冽,其实和他不太搭。
反观戈修元的手腕稳健有力,骨骼宽大,他的手自然也比禾暖大许多,铁钳一样制住他的手腕,让他不能动弹,干燥的指腹不断摩挲腕侧皮肤。
禾暖的心跳得很快,一种难以言说的恐惧让他惴惴不安,像黑暗中蛰伏着不可名状的怪兽,敏锐的直觉告诉他危险,神经不由得紧绷起来。
他盯着戈修元手背上藤蔓一般凸起的青筋,嗫嚅地说:“谢谢哥,我……”
“陪我喝一杯吧。”
戈修元松开他,拿出两个水晶杯和一瓶红酒。
猩红的酒液微微晃荡,戈修元一饮而尽,然后把杯子推向禾暖。
水晶折射出刺眼的光芒,令禾暖微微眩晕:“修元哥……”
“嗯?”
“我……我打游戏……”
“哦。”
“不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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