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几人边走边逛,陈婉与红穗仿佛是两个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几乎是对每一件新奇的东西都投去了探寻的目光,恨不得将它们一一收入囊中,最后还是陈婉想着买了那么多漳绒,银匣子再次被掏空,这才克制住了。
当他们的脚步停驻在一家卖首饰的街边小铺前时,陈婉的目光瞬间被铺面上摆放的一对珍珠耳环所深深吸引。
只见它们圆润而晶莹,饱满而温润,仿佛是大海深处的精灵,凝聚了千年的精华与灵气,又仿佛是月宫中的嫦娥遗落人间的珍宝,散发着柔和而神秘的光芒。
陈婉的目光紧紧锁定在那对耳环上,久久无法移开,店铺老板仿佛看出了陈婉眼中的炙热与渴望,于是热情地招呼道:“夫人真是好眼光,这对耳环可是从遥远的南海采回来的,您看看这色泽,多么纯净,多么诱人。
这样的珍宝,只有像夫人这样气质高雅、端庄大方的女子才能配得上。”
说完,他又转头看向梁思辙,眼中带着几分诚恳与期待:“公子,您看,这耳环要是戴在夫人的耳朵上,那可真是找对了主人,简直是天作之合啊。
您就给夫人买下吧,让她成为这条街上最耀眼的明珠。”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陈婉闻言,脸颊上不禁泛起一抹红晕,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将她误认为是梁思辙的夫人了,自打离了京城,踏上这段未知的旅程,这样的误会就时有发生,让她这个寡嫂既尴尬又无奈,但这一次,除了尴尬,她的心里竟也慢慢生出一丝难以言喻的甜蜜来。
然而,这份甜蜜的感觉仅仅持续了一瞬间,陈婉就迅速地将它压了下去,她深知自己的身份,这样的感觉哪怕是一瞬间,她也不允许自己有。
这样想着,她的笑容就淡了下来,随即轻轻地对老板说道:“您误会了,这是我的小叔,我们并非夫妻。
这对耳环确实很美,但我现在并不需要。
谢谢你的好意。”
说完,她就拉着红穗,转身向集市中走去,步伐中带着几分决绝与坚定。
梁思辙闻言眼神黯淡了下来,他向店铺老板点头示意,然后转身跟上了陈婉的脚步。
但几人还没走几步,梁思辙便被身后一个高亢的男声叫住了。
“思辙兄,思辙兄”
,梁思辙停下脚步,回头望去,只见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翩翩公子正边喊边朝着他们快速跑来,那公子身材修长,面容俊朗,风流倜傥,眉宇间透露出一股不凡的气质。
待那公子走近,梁思辙这才认出,原来此人竟是他在苏州念书时的同窗好友齐邕。
在他后面,还跟着一个穿着枣红色蕊蝶纹织金锦衣的姑娘,她跑得有些吃力,气喘吁吁,但那红扑扑的脸蛋上却洋溢着青春的光彩,不仅没有让她显得狼狈,反而为她增添了几分明媚动人的韵味,仿佛春日里最娇艳的花朵,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喜欢我的权臣小叔子请大家收藏:()我的权臣小叔子
出个任务把自己整个重伤好不容易醒来,却又听见人给自己判死刑。你妹,你大爷,谁那么嘴贱,看姑奶奶不打得你直接准备后事,艾玛,等等,什么肚子里的孩子?于是乎,现代特工07235就莫名其妙的成为了乌水村的阮凤舞。穿了就穿了吧,这年头本来就流行,只是别人都是穿得非富即贵,而她,环视了一下四面墙,哎,还是不看了。什么?本尊以前当过皇后?好吧,这也是对她最大的安慰了,差点笑哭。还好还好,魂穿居然也把法宝带了过来,只要戒指戴在手,吃喝什么都不愁!全镇人民都在议论孩子是谁的?是谁的关你们毛事?生下来又不去你们家里要饭吃。小剧场月黑风高,某女穿着诡异的夜行衣,利索的就翻出宫墙。皇后好雅兴,这么晚了是去哪里?额,我只是出来透透气,数数星星。某女咬牙,怎么到哪儿都摆不脱这个粘人的牛皮糖。舞儿,跟我回去吧,没有你,我睡不着。扑通一下单膝跪在地上,吓得某女往后退了几公尺,再看他一脸委屈样。哎,你起来,还一国之君呢,别丢人现眼了,跟你回去便是。一脸嫌弃的拉起萧子风。那我要抱着你睡。行行行阮凤舞深深的觉得自己这是找了一个儿子不是老公。...
地球剧变,源气复苏,末世降临。这是一场灾难,也是新纪元的开始。唐禹偶得领地系统,召唤强者,打造装备,种田领地,制定规则蓦然回首,他已经站在时代的浪潮尖。...
一个优秀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一个睿智聪明,有勇有谋的女人。问如何才能拥有一个优秀的男人?答训呀!问训?答对的!想要拥有一个优秀的男人,尤其是那种集美貌肌肉多金才华睿智冷酷,呆萌于一身的男人!我们统称优秀的男人。想要拥有这类男人,并且将其纳为己有,只有一个方法训!。训!不是让他每天做几百个俯卧撑,跑几圈马拉松!而是当他饿了,你就让他吃,困了就让他睡,冷了就替他加衣服!渴了就给他喝水。可能吗?当然不可能,饿了自己做饭,顺便喂饱我困了自己睡去,顺便服侍好我冷了!我也冷,把衣服脱下来给我暖和暖和渴了自己担水去,顺便把缸里的水担满。没错!滇国公主濮暮依就是这么训她家娶回来的夫君的。...
为何世人痴求?因甚凡俗苦算?谁明世事无常?谁识人生如幻?只手破苍穹,醉卧九天上。神兵袖中藏,美酒且饮歌。快哉!美哉!恨哉!且行且歌,一把利刃,划破长空,斩尽红尘逍遥!38718100一群38717835二群...
新书(我真是族长)已发布纵然大荒的天穹是血色的,我人族武者愿燃起血骨,铺就白骨路,踏血荆棘,终有一天将这无边的荒野大地,化为我人族生息之地。ps喜欢...
人在末世,如果想要活下去,就不能有太多的不必要的的同情心。这只是一群吃货加二货努力在末世生活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