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来,击败情敌的感觉是这么痛快!
“说得好!”
完颜康在一旁为慕容七七喝彩,他早就看龙泽景天不顺眼了,居然挖表哥的墙角,真是不想混了!
也不看看他的模样,他配得上表嫂么!
完颜康的支持,让慕容七七投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而他们之间的“互动”
落在林可心眼里,愈发讨厌小儿子了。
果然,他和慕容七七有关系,现在皇上把婚嫁的权力交给了慕容七七自己,万一她选择了完颜康怎么办!
林可心自己都没察觉到,现在她看完颜康的眼神里都带着些许恨意了。
慕容七七的那句,“不爱,何来恨”
,彻底地将龙泽景天心中最后的那份期盼击垮。
她从来不曾对他用心,从来不曾……仿佛灵魂被抽离了身体似的,龙泽景天身子一软,被李云卿和上官无忌及时扶回了座位上。
“呵呵——”
完颜烈捋着胡须,微微点头。
慕容七七的“勇敢”
,让完颜烈对这个外甥女更加喜欢!
如果当初,明月也能像她一样,那他就算肝脑涂地,也心甘情愿!
龙泽景天这样,心里最为难过的人,是完颜宝珠。
被龙泽景天当中拒婚,她应该感到羞耻才是,可是完颜宝珠并不恨龙泽景天,她爱这个男人,恨不起他。
现在完颜宝珠唯一怨恨的,就是慕容七七了。
都是因为慕容七七,所以龙泽景天才会被羞辱,她才会被龙泽景天拒绝!
虽然心里恨不得吃了慕容七七,可是完颜宝珠现在学乖了,丝毫不会将任何情绪露在表面上,脸上并没有因为被龙泽景天拒绝而出现任何沮丧和难过,反而一直保持着皇家公主应该有的温婉。
“不知道七七表妹准备了什么送给皇祖母!”
完颜宝珠一句话,将众人那些看笑话的心,勾回到了正事儿上。
见完颜宝珠表情平静,慕容七七心里冷笑。
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
这慕容心莲自从成了完颜宝珠之后,倒是成熟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没脑子了。
“七七的礼物已经送给哀家了!”
东方蓝笑着向众人展示她身上的珠宝,“七七真是个有心的孩子,特地请了光华公子设计了这套‘丹凤朝阳’送给哀家,哀家很喜欢!”
刚才,场上人的目光都是围着慕容七七转,没注意东方蓝头饰这些,现在听皇太后一说,又听到了“光华公子”
,所有目光都聚焦在了东方蓝身上。
光华公子的通宝斋和绝色坊,那可是天下闻名的地方。
那里的珠宝,都是世上罕有的。
外加光华公子性格古怪,珠宝的款式只设计一样,从来不会重复,所以,通宝斋卖出去的首饰,都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
现在,慕容七七居然请光华公子单独为东方蓝设计了一套“丹凤朝阳”
,那得是多大的面子,得要多少钱啊!
女人们的眼睛像饿狼一样盯着东方蓝发间,耳垂上,手腕上的那些钗、耳坠、手环,眼里都是红果果的羡慕嫉妒恨。
这一套下来,没个万把黄金,可是拿不下来的!
成亲七年,她倾尽所有,全心付出。却不想他官拜丞相之日,所谓的良人拥着善良柔弱的妹妹,冷眼看她胎落身死。她恨,她怒,她怨…她发誓如有来世,她定要血债血偿,将欺她负她害她之人打入十八层地狱,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本以为身死魂灭,却不想老天垂怜,让她重生。这一世她断情绝爱,斗姨娘,惩庶妹,报母仇这一世她惊才绝艳,拒渣男,斗皇权,显风华且看她如何扫除一切障碍,走向辉煌幸福的人生?又是谁一直替她遮风挡雨,予以她一世荣宠?精彩片段1听说你要招亲?一袭黑衣,满目赤红的男子如风一般闯进屋里,将某个可恶的女人拽进怀中质问。我这个年龄早该成亲生子,招亲并不奇怪!不准!某男微眯着双眼,我娶你!精彩片段2昭儿,只要你留在我身边,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幡然...
重生×穿越顾云薇因为一场意外来到了这架空时代。她和他的相遇始于一场意外,却好像花光了他毕生的运气。...
家事,国事,天下事,她在危局中几度沉浮。朱门高楼,她在爱与恨中挣扎。朝堂天下,她拿自己的性命去争天下为公的正义。...
核弹洗地僵尸围城?醒醒吧,这些东西早特么过时了,那分别是冷战时期和21世纪初的人该幻想的末世形态。让一个2044年穿越回来的作者,告诉你们什么是真正的末世人工智能高度发达,人类不用从事生产,就能享受极度繁荣的物质生活等等!既然那个世界人人可以穷奢极欲,为什么还要叫末世?人类失去的到底是什么呢?...
红薯网授权相遇那年,他十六岁,是大家族的傀儡少主,她六岁,是孤儿院的资深住户。一把糖果,软硬兼施,他成为她名义上的监护人。从此刀山火海,商战枪战,温香软玉,她必定横插一脚,美其名曰‘依赖感’。摊牌那年,他三十岁,是豪门世家的腹黑权贵,她二十岁,吾家有女初长成。当她抬起下巴,用他的语气,他的姿态对他说叶涵,你就承认吧,把我...
大人,本县的刘全自杀了。秦元晒着太阳,眯着双眼,右手轻轻抚摸着手中的把妹神器喵星人,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大人,那刘全的老婆柳氏,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女,大人如果能一旁传来心腹善意的提醒。秦元顿时眼睛一亮,慢慢站起身来,轻咳一声道以本县多年来的经验看,这肯定是一次经过高明伪装的自杀案,快,随本县去他家里慰问一下那柳氏,不,是缉拿真凶!不要跟我谈案情,我只想安静的欺男霸女,鱼肉乡里!不要跟我谈爱情,我只想做一个守法之人,合法纳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