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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于京城那宽阔而又熙攘的街道之上,刘二两只觉眼前一片繁华热闹之景。
街旁店铺林立,招牌幌子迎风招展,此起彼伏的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响彻耳畔。
行人如织,摩肩接踵,有的行色匆匆,似有要事在身;朱常之、刘二两以及朱常之的那名亲兵,三人悠然自得,闲庭信步,在一员齐府下人的带领下,东张西望地欣赏着这街头巷尾的新奇玩意儿和风土人情。
富家公子哥儿们身着华服,手摇折扇,风度翩翩地结伴而行;妙龄女子们或轻施粉黛,或略点朱唇,笑语嫣然地穿梭于人群之中。
刘二两看得目不暇接,恨不得多长两双眼睛。
而朱常之,则是有点心不在焉,这都是因为齐显云跟他说的事有关。
闹得他现在对游逛京城,都提不起多大的兴致。
现在老张又不在身边,他想找人一起商议讨论一下都不行。
刘二两是在,但这小子根本就不是能商议讨论的人,凭刘二两的脑袋,也商议讨论不出一个理想的结果来。
就这样,朱常之浑浑噩噩地随着刘二两游逛,至于都游逛了哪些地方,他则是一点都没有留意到,只知道天黑以后,就回到了齐府。
进了小院,刘二两疑惑地问道:“猪肠,你今日是啥的了?看你整天都没什么精神的样!”
朱常之:“有吗?”
刘二两:“当然有了,俺看你今日,一整天都是这副皱眉的模样,肯定是有事,不然你怎的会是这副神情!”
没想到,这刘二两还有观察人的本事。
不过这也不奇怪,主要还是朱常之的表情太明显了,刘二两又不是真傻子,能察觉到很正常。
既然刘二两问到了,朱常之想了想,也就不瞒着了,说出来让刘二两先有一个心理准备也好,反正这事他迟早也会知道的。
于是,朱常之缓缓开口说道:“齐将军说了,他家里人有意把他调往北地。
而我们,很有可能会跟着他一起到北地去!”
刘二两:“去就去呗!
俺们现在又不是雏。”
在刘二两的内心深处,如今的自己已然成为了一名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老兵。
尽管他与朱常之进入军营才不过短短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但在这段不长不短的日子里,他们却经历了好几场大大小小的战斗。
令人称奇的是,每一次上阵杀敌,刘二两都如有神助一般,不仅能够全身而退,甚至连一点大伤都未曾遭受过,顶多也就是在激烈的交锋中不小心擦破了点儿皮而已。
这样的经历让刘二两的自信心瞬间膨胀到了极点,仿佛自己就是那战无不胜的战神转世。
或者说,他天生就适合当兵,适合在战场上冲锋陷阵。
面对刘二两这不在意的模样,朱常之就有点无语,果真不适合和这小子谋事。
北地能是好地方吗?不说北地天生的恶劣环境,而且去了以后,他们还有没有机会活着回来都是个问号。
算了,不跟刘二两这小子一般见识。
朱常之翻了个白眼后,转身就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身后的刘二两则是冲着朱常之的背影喊道:“诶,猪肠,你还没说什么时候去呢!”
不见朱常之理会自己,刘二两独自在那嘟囔道:“也不说啥时候去,这可让俺怎么准备嘛!
还有,老张还在离容城呢!”
朱常之确实不想理会刘二两,再和这小子说下去。
和刘二两这小子商议讨论,还不如自个安静地好好思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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