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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子腥味儿从那黑乎乎的东西上传到鼻息间。
人在饿的时候,闻到这味道是会反胃的。
但未时是个非常懂得审时度势的人。
有人给东西吃就不错了,自己哪有挑剔的资格。
就像小时候,学校里的同学都说他是没人要的野种。
他虽然心里厌恶,但也没有跟人打回去。
因为他知道,他真的是被父母抛弃了。
小孩子的话是残忍,但何尝不是事实。
那么大点儿的时候他都知道怎么选择让自己更安全安静的生活,何况是现在。
这东西闻着有腥味儿,口感却是真的好。
以为是烤焦了的肉块里面居然鲜嫩多汁。
而这外面黑乎乎的也并不是烤出来的“焦炭”
,味道咸甜中带着微辣,应该是一种调味品。
搭配着里面浓浓的肉香,两口就让人忘记了嗅觉上的不和谐。
看着小屁孩大口大口的啃着肉,显然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
络腮胡的眉头也舒展了一些。
总算不是前面几个蠢货那样不清楚自己的处境了。
不至于让自己太糟心。
事实证明,未时绝对不是一个让人觉得糟心的熊孩子。
更何况,李未时虽然只有十九岁,在这一百岁才算中年的时代,的确还是一个孩子。
但未时自己上辈子活到了二十六,又是那样的身世,他已经是一个人情世故都无比清楚的成年人了。
自然不会在这样的地方耍什么小性子,那不是耍性格,是耍智障。
其实未时来到这里的第二天就跟着络腮胡上工了。
也是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被“发配”
到了一个废弃矿星上要做什么工作。
这个星球因为矿产枯竭,原本应该是垃圾存放点,如今却开辟出了许多养殖场。
他和络腮胡所打理的这个足有一万平方公里的巨大养殖场,算是其中面积最小的一个。
养殖场只有一种生物,那就是肉甲虫。
这种小象一样大的巨大甲壳虫,就是未时来到这里之后的两餐所食用的食物。
虽然觉得自己的承受能力“杠杠”
地,但这么巨大的虫子成群结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还被告知自己吃了这种虫子的肉。
这种冲击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
未时当即就跑出老远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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