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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刚透过玻璃,看着外面的人群,雨水滴落在他们的身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但是这并不是令人可怕的地方,最可怕的是这群人安静,死一般的寂静,如果他们没有打手电筒,你甚至不会意识到了外面站了一群人,只能听见雨水敲打石砖的声音。
“老板。”
混混头子声音严肃了起来,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来者不善哎,这么多人,能搞定吗?”
“不知道啊。”
郑刚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甩了甩风衣,走到了门口,望着手电筒刺眼的光芒,微微眯上了眼睛。
“都是群孩子。”
郑刚心想,“但是也已经不是孩子般的心智了。”
“什么事?”
郑刚看着为首的男生,他的身边竟然还带着一个女孩,这个女孩也很安静,不过郑刚从她眼睛里读出了同情。
“郑刚。”
男孩大声喊道,显然他很喜欢这种场合,有种为首称王的感觉,所以他的声音里带着些许的兴奋“该和我们走一趟了。”
“喂喂喂。”
混混头子这时候也从店里面走了出来,站到了郑刚的身后,看着眼前的男生,眼神睥睨,一瞬间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席卷全场,和那个男生是完全的不同,混混头子是仿佛身后真的有千军万马,自己一骑当先。
“在我的地盘闹事,你们哪里的?”
“你哪来的?”
男孩意识到了自己在气势上已经远输给了这两个人,带这么多人来就已经暴露了自己内心的怯弱,但是他随即冷静下来,在雨夜中显得更加深邃“无关人等让开。”
“你看我像无关人等吗?”
混混头子骇人的笑了起来,眼睛睁大,嘴角拉出凌厉的弧线,一副嗜血的模样,看的男孩一阵脊背发凉,眼前的这个是真的混混,从地狱深处摸打滚爬活下来的男人。
这时候一直在旁边没说话的郑刚发话了“你们是那个女孩派来的吧,这么多年了,还能找到我。
不过我也直说了,我是不会和你们走的。”
“那可由不得你!”
男孩的声音陡然暴怒起来,显然自己的气焰一再的被一个混混压住,让他觉得有些愤怒,失去了耐心。
这时候郑刚注意到了他身旁的女孩轻轻的摇起头来。
“老板。”
混混低声对郑刚说道“估计这一架是避不掉了,您这老人家身体还扛得住不?”
“我?”
郑刚笑了起来,脱去了风衣,走进了瓢泼大雨之中,露出了上身充满爆发性的肌肉,即使许久不锻炼也磨灭不了成型已久的肱二头肌,“我打群架的的时候你们还没出生呢。”
混混眼前一亮,这种场合对于他来说是最喜欢的,老板以前是警察这他知道,但是他从来都不知道警察竟然会有这么好的身材,并且看老板的架势,这是要大干一场。
他兴奋的脱去上衣,也跳进了暴雨里,两个人站在巷子里的门口,像是带着赫赫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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