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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兄弟你……”
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那人的模样终于破开了雨幕呈现在了他的眼前——是阿卡斯大教堂那个被欺辱的大少爷。
对方一头微卷的发被淋湿,可怜地贴在苍白的肌肤上,雨水顺着发丝不停地往下滴,导致整张脸都是湿漉漉的,一双烟灰色的眼睛藏在杂乱的发丝后面。
里头有什么情绪,一点也看不清。
后来奚玉汝总是会在想,黎丰确实有一张很好看的脸,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会狼狈的场景,但在他的身上就会有种别样的美感。
而且单看那张脸,加之他微曲而又蓬松的头发,就总会给人一种不染尘埃、人畜无害的感觉。
可惜拥有这张脸的是名为黎丰的灵魂,所以变得冷漠、锋利、傲慢。
当然,后者是他人对黎奉的评价,奚玉汝本身并不会像别人那样觉得,漂亮的事物比较难搞,这是很正常的规律法则。
总之,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在看到对方那张脸的瞬间,奚玉汝本就不算太多的愤怒也不见了,他和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茫然无措,甚至失去了原则。
“我比较推荐在淋浴的时候感受下雨的氛围。”
摔倒的人开始劝告导致他摔倒的罪魁祸首,“因为在贫民区的街道淋雨,你只能闻到下水道的臭味。”
黎奉还是没有开口,于是奚玉汝就自然而然地觉得是对方不想理会他,毕竟上一次见面时,他的手上拿着欺辱对方的alpha给的伞,算得上是有前科的人。
但将人丢在这里置之不理,对于他而言也有些困难,正当他还在为下一把打算苦恼的时候,原本稳稳站着的黎奉晃了一下。
而后,他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对方就忽然直直地往前倒。
没想太多,他眼疾手快地将人扶住抱进了怀里,却在看清对方的背后时瞳孔一震。
衣服成了破布条,背部交错着各种各样的伤痕,流出的血水染红了衣服,伤口却因为长时间的雨水冲刷而肿胀泛白,里头掺和着一些被雨水带下的脏污。
大概过了几秒钟,他才迟迟地感受到怀中的人温度不对劲,太烫了。
浑身是伤、还在发烧,如果不是因为知道对方的身份,他都要怀疑是不是也是从红灯区会所出逃的少爷,因为知道他的脾气,于是眼巴巴地找他来救命来了。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按照常理来说,奚玉汝应该将人送到救援中心去,即使贫民区的医疗救治跟笑话差不多、即使乱收费乱开药的现象层出不穷,但也好过任由对方继续在这里s苦情剧男主。
但奚玉汝没有选择这么做。
他像是捡走了阿卡斯大教堂的那盆香雪兰一样,将这个富人区的少爷捡回了家。
-
奚玉汝10岁开始做帮工赚钱,刚开始能做的少,年纪有所上涨后终于解锁了更多的工作,其中大部分是有一定危险的,所以奚玉汝家中常备着药箱。
在处理伤口上,他自己也算得上经验颇丰。
将人带回家的第一件事情,是烧热水。
烧水的小电器便宜、功率大、效率高,人们一般将此称之为热得快,即使科技发展如今天,这样的小玩意儿也还是没淘汰,毕竟一个热得快比一台电热水器便宜得多。
年末的时候奚玉汝总结居家好物,一定会将其排在榜首。
被迫与他坦诚相见时,奚玉汝才对黎奉的身型有了基本概念——高且精壮。
用班上女生的话来说,是个合格的双开门。
黎奉身上的肌肉线条流畅且好看,不过胸肌没有他练得好,这点奚玉汝还算得意。
若要再说些不同,那便是苍白,与奚玉汝自己一身麦色的肌肤相比,对方白的简直像从来没晒过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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