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章
孙明远之所以屈尊降贵从省城来松北市,有两个目的。
第一个目的是为了调查他姐说的胡小离。
虽然他觉得他姐有点神经质,一个消失快二十年的人怎么可能会突然冒出来,而且是以童话小说的方式。
过去的二十年就算是正常家庭想要顺利熬过来都困难,更何况裴也宁这种出身不好又拥有美貌的离婚女人。
但是他姐执意要查清楚,他只能顺着查一查。
等见到那个作者,非得把对方的皮扒下来一层不可!
害得他姐提心吊胆,总得付出点代价。
让孙明远意外的是,查起来一点也不顺利,因为出版社的主编是个硬骨头,说什么签了保密协议,就得遵守。
孙明远几乎是拿着放大镜在主编身上照,都没找到可以拿捏他的把柄。
最后还是出版社某个想讨好他的人给他透露消息,说那本书的作者应该是来自松北市,因为前一阵,主编问过几次有没有松北市的来电找他。
居然是松北市?确实有点巧。
孙明远把高亮叫过来,让高亮和他一起去松北市,顺便让高亮把裴也宁的女儿叫出来,让他见识一下,曾经高高在上的裴也宁的女儿,如今被人随意践踏是什么样。
回去后再把所见所闻告诉他姐,到时姐姐心情肯定大好,接着去讨好姐夫,他再趁热打铁,没准能拿下几个大项目。
第二个目的就是赚钱。
高亮果然是个能为财为利不折手段的混蛋人物,听说他来松北市,就给他介绍个生意。
有人从南边运了一批电器来松北市,这人没背景没人脉,货被人扣押了。
孙明远只需要跟相关部门的人吃顿饭,货物放行,货主给他好处费。
来松北看裴也宁女儿的狼狈相,再顺便赚一万块,很值。
挑剔完国营饭店的客房这不行那不行之后,孙明远才给高亮一个正眼。
“高亮,你怎么知道有人的货在松北市被扣的?”
怎么知道的?实话就是他妹妹高灵跟他说的。
高灵逃婚后直接去省城找高亮,高亮和女朋友租房子,并且之前裴秀找来后,他长了心眼,为了不让周围的人知道他和郭晓月是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还让房东把房子又开了个门,让外界以为这是两套房子。
二人世界过得正快活,怎么可能容得下高灵。
亲妹妹又如何,也一样是个麻烦。
但是高灵却说她能让他赚到钱,能让他未来的路一片光明。
高亮当然不信,他一个省城的大学生,能听高灵这个最远就去过松北市的村姑的话吗?
他把高灵赶出去的时候,高灵说她真的有赚钱的办法,让高亮给她一次机会证明自己。
看在亲妹妹的份上,同时也担心她会去骚扰他的心上人,高亮给了她机会。
高灵的机会就是让他去买邮票,说是邮票到手就能升值。
高亮当然不可能听高灵的,有多少钱就买多少钱的邮票,他就花了五十块钱。
结果还真的像高灵说的那样,转天就有人在邮局门口高价回收他买的那版邮票,五十块钱过了一天的时间,就变成五百块钱。
高灵得知他已经把邮票卖了,一副被人挖心割肉的模样,她说一万块都卖便宜了,再过二十年,能卖几百万。
呵,她知道几百万是什么概念吗?都能把她埋了!
陵城作为一个省会城市,一年的财政收入都没几百万的零头呢。
即便对高灵的话存疑,看在她让自己一天赚了五百块钱的份上,高亮决定再信高灵一次。
高灵说,有个叫瞿天北的商人从港城进了一批电器,在松北市被扣押。
只要高亮能找到关系,让扣押方放行,跟瞿天北要两万块钱好处费,他都会给。
女主角慕琳儿因为十年没见的爷爷被绑架,她答应绑匪刘老去异世拿到刘老家里的老祖宗所说的长寿石。穿越到异世之后,成为了同名同姓的慕琳儿,多了一个哥哥,兄妹两人都是废材,被家族遗弃到了一个偏远的小村子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寥寥乱世,风雨飘摇。人如浮萍,难有所依。而她不过是在风雨中寻求等待的一缕孤魂。一个酒壶砸出一场风波,莫名就牵扯进权术纷争。本无心涉足却牵扯进亲人性命,唯有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原本就不是寻常的女子。她的心太大,装得下整个天下她的心亦太小,唯留一人之地。谋权斗智王子逐鹿江湖恩怨,儿女情长然,天下,她也只染指而过。...
陈林本是普通农民,在某天爷爷突然消失了,留下一本秘籍从此陈林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金钱,美女一览如云,无数女人投怀送抱,无数金钱收入囊中。咦?...
白溯上辈子是一个孤儿。白溯上辈子很喜欢一个人。只是喜欢的那个人恰好和他性别相同。只是喜欢的那个人恰好和他不在同一个世界。那个人是ampgt为了接近心目中的偶像,他自修一切周边。会彩妆,会后期,会裁衣,会绘画,会摄影,会写剧本,会编词作曲但一场意外让他重生到了一个先进的平行世界。还有一只整天装可爱卖萌的‘最强特效’叫他猫猫?他是纯汉纸好伐这生活,真是无比凌乱。主角接触面有点广,剧情不会太跳脱的。在这里挂个通知本文星期四入V,这几天依旧照常更,入ampgt分分钟撸的封面,暂时顶着...
这是一个人神魔万族共舞的时代,诸天万界,万族林立,万道争锋,强者如林,群雄荟萃,奇才鬼才层出不穷,光芒璀璨。宇宙星空之下,一名少年显露峥嵘,凭着手中的一柄剑在这世间演绎着那令人向往的传说。...
你相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鬼?当你在街上行走的时候,当你在家里看电视的时候,当你在饭馆里和朋友把酒言欢的时候,或许你身体的某一个部分,就曾无意间穿过一只鬼的身体。我原本只是个开饭馆的,却一脚踏进了鬼市,一只厉鬼,为我推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