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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某只很正经的清清嗓子,严肃中带着小紧张问道:“哥哥,昨天……嗯……那个,那个我算是被正名了么?”
“……”
“哥哥?”
“……”
“哥哥?”
“……”
“哥哥!”
“咳……”
某人一只手掩唇轻咳了一声,掩饰内心的措然和难得羞涩,却还是不可避免的让微红爬上脸颊,可惜某只看不到。
“哥哥,你还在吗?你还没有回答我呢。”
偏偏某只还锲而不舍,穷追猛打。
溜溜妹子,你若真要问,你何不如冲进任家或是扒着阳台耍赖面对面的问任朗呢?学什么小青年煲电话粥,一点都不情调。
很多年后,任朗想通了这个问题,因为不面对面,就不用直接接受伤害的冲击,有了介质至少还有缓冲的时间。
他一直都忽略了,溜溜就算是一个小太阳,但毕竟是一个女生,一个懂情为何物的女生,他太过骄傲自负,自私的享受着爱,又极力维护者自己的尊严。
任朗也认识到,尽管他们俩之前走到了一起,就算没有发生以后的一系列事情,就凭这他的心态,他们这段恋情都必定夭折,这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
而夭折的感情只是要他从天上狠狠摔下,碎了他的骄傲,踩了他的自以为是,让他沾染红尘气息,教会他懂得如何去爱人。
爱,自我之事。
情,两人经营。
这才是爱情。
“哥哥……”
带着一点撒娇,还有一丝难以察觉的脆弱。
正是害羞的任朗敏锐感降低了不少,自然是察觉不到的,启唇答道:“……嗯,算是吧。”
本来已经做好安慰自己准备的溜溜,没想到得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回答,愣了数秒,有点被雷劈一般喃喃的问道:“哥、哥哥,你是说……”
话筒里许久都没有声响传出,任朗蹙眉,这是怎么了,正想要开口问,话筒里就传出了媲美隔山穿耳般的尖叫,震得鼓膜发涨,任朗有点晕晕的。
掐着点子的跳脱重现,“哈哈哈,太好了,太好了,哥哥,我好高兴,好高兴,哈哈哈,正名了,正名了……”
任朗手拿着电话,眯眼看日光正浓,白衣镀上金色,嘴角微勾,眼角弯出弧度,清俊迷人。
傻丫头,我也是被正名了吧。
------题外话------
谢谢阅读!
有点受打击,嗯,没有存稿了,谢谢到现在还支持鱼的人,谢谢你们。
亲们放心,我会好好调整的,这篇文不会弃,毕竟是12万字了。
入世易,出世难,凡事少点计较,就会豁达。
鱼还要去写论文了,明日再会。
好友的文《狂后,乖乖让朕宠》今日入v,有看这篇文的亲去支持一下首订哦,话说首订很重要的。
没有看过的亲,可以去看看,作者很勤奋的,v后基本都是万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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