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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对不起,对不起……”
“额……没事……”
听到这话,我忽然明白她当初为什么不愿意多说,说到底,不过是为了保住于浩的颜面,那个活在女人裙子下,表面风光无限的永大校草于浩。
因为林小夕和于浩吵了一架,我们三个人的关系莫名其妙的又恢复了,在我们三个人肉麻是诉说姐妹情时,陆汉愤愤的说了句:“重友轻色!”
我瞪他一眼说:“你是色么?就你这?友都不是!
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色!”
“行了,我先去买单,收拾你们的烂摊子,女人就是麻烦!”
陆汉跟着我们走出来许久,才想起我们没有买单就走了。
据陆汉所说,那天他不光买了我们的单,连带着林小夕他们的一起买了。
因为于浩那个人渣,渣到连饭钱都没付,丫就跑了,跑得比狗还快,人家老板都来不及追。
丫穷得连饭钱都不肯付钱,别说是堕胎的钱了,于是,陪林小夕堕胎这个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我和秦露身上。
不光是陪她堕胎,我俩还得赔点儿钱。
于浩那个人渣,把人肚子弄大了,还理直气壮的跟人说:“叫你妈妈给打钱啊!
我哪儿来的钱!”
他的确是没有钱,直至林小夕和于浩的关系曝光于世,我才知道,丫林小夕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丫还出卖我们,钱都用到那个小白脸贱男人身上去了。
最可恶的是,这个男人还特能装,愣是在林小夕妈妈面前装得一手国民好女婿。
用女人的钱,丫还用的理直气壮。
虽说林小夕平时会买一些奢侈品,可她也不至于为了点儿奢侈品就出卖朋友吧。
也要不是为了替于浩那个狗东西铺路,也不会做出那种卖友求荣的事儿。
女人就是奇怪,前一刻还相互厌恶,相互鄙视,甚至因为一点儿小事就吵架,下一刻却能引起一个渣男而引起共鸣,尤其我们之前和林小夕关系本就不错,如今这感情似乎更深厚了些。
本着这份深厚感情,周末我和秦露陪着林小夕去附近的医院做了检查,做了杀人的帮凶,我们共同谋害了林小夕那个肚子里的小生命。
最初,林小夕还不舍得,她竟然还天真的想要生下那个孩子,更是想退学养孩子。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可林小夕肚子里那个孩子来的不是时候,在前途与孩子之间,林小夕最终选择了前途。
我想,这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毕竟没有几个人会有勇气选择生下孩子。
林小夕自己都是个孩子,她要如何去养肚子里的孩子。
我记得,那是国庆节之后,十月中旬,天气微凉,林小夕的身上穿了件浅粉色的长外套,哭着走进手术室。
出来的时候,她的面容憔悴,走路不大稳当,我和秦露小心翼翼的扶着她。
周末学校的人不多,不过总还是会遇见几个熟人,我们挺倒霉,我们遇上了严寻,丫还是刚出医院就遇上了,也不知道他没事跑去医院做什么?难道说?他又感冒了!
也是我们蠢,非得选了学校附近的医院,图个方便,想说离得学校近,林小夕也用不着遭那么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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