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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鱼很是新鲜滑嫩,比之鹅肝口感更为顺滑,彷佛吃冰淇淋般,瞬间滑下了食管。
“嗯~好好吃。
哥哥,你也吃呀。”
林荃歌吃下一块,继续夹了第二块,顺便招呼身侧的烈冥哲。
烈冥哲向来谨慎,因为之前被人下过药,吃饭前都有试菜员试菜。
今日他虽知有人已经替自己试过菜,但还是不由自主地夹了林荃歌夹过的菜色。
小鸽子就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大口大口地吃着菜肴,一点儿也没有寻常姑娘的矜持做作。
见此情景,烈冥哲也放开了心境。
“这是什么?是热带鱼吗?”
林荃歌夹起一条身躯通体白色,带有多道橙色条纹的鱼,转头询问道。
“这是刀锋鳍士,分布在加勒比海域,只有约1.5英寸大小,生活在深水珊瑚中,很难抓捕,市场上十分稀有,价格高达1万美元。”
“1万美元一条?”
林荃歌已将小鱼嚼吧嚼吧,囫囵咽入腹中,听此震惊不已,“味道也就那样啊!
居然这么贵!”
“奇货可居。”
烈冥哲也夹起一条小鱼,细细地品味。
“所以这些金枪鱼、三文鱼、真鲷刺身也都很贵咯?”
林荃歌又夹了一只法式焗蜗牛,放入盘中。
见小鸽子都认得这些高档食材,烈冥哲越发想要了解她的身份。
只是不知为何,在公安局的自己人迟迟未有回应,难道这小鸽子的身份户籍是国外的?
见小鸽子拿钳子夹住蜗牛壳,左手用双齿叉将蜗牛肉挑出,漂亮的贝齿夹着蜗牛肉,细细咀嚼,不住地点头,烈冥哲一时计上心来。
“尝尝这勃艮第葡萄酒。”
烈冥哲很是体贴地为小鸽子倒了半杯葡萄酒。
林荃歌道了谢,握着高脚杯凑近鼻尖,红酒香气高雅,绝非俗品。
这和尚过的日子,是绝非殷连承所能匹及的奢华。
“尝尝。”
林荃歌点点头,状似无知地抿了一大口,红酒口感绵密,酒体清爽不失甜美,真乃仙品。
烈冥哲继续往杯中倒酒,一边往小鸽子碗碟中夹菜,一边不断敬酒,似乎要把林荃歌灌醉了。
林荃歌的酒量很好,此刻她状似无知一般,顺水推舟,喝下了大半瓶红酒,脸颊泛着红晕。